三生有幸第2部分阅读
三生有幸 作者:rouwenwu
他们。……”得茜追着卫不疑满院子里跑。
卫伉一看,忙招呼大家:“快点快点,他走了好!我们不和他玩,他什么都不会,就知道跟热闹!我带你们玩!”
明珠不禁一笑,两人不过差个一两岁,卫伉还嫌卫不疑小,公然强了主动权。
下人们听了少爷发令,赶紧从了。卫伉指了两个人下去,把剩下的人每队七个分开来,他和明珠分为两队的队长。
说是蹴鞠其实不过是哄小孩的,卫伉才不过八九岁的样子,根本跑不过一群大人。蹴鞠或者说是足球,要是跑不动的话根本就摸不着球,何况是进球。又偏偏卫伉是主,一群人都得传球给他射。明珠玩兴大发,每当球落在卫伉手上的时候别人不敢抢,她就跑过去抢球,守门的也不敢拦明珠,明珠每每都是风雨无阻的带球射门。
不一会儿,明珠已经赢得卫伉屁滚尿流了,他小脸憋得红红的,还一脸不甘心。
明珠玩的上瘾呢,丝毫不想让着他。心想你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富家子弟,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不让着你是什么样子。我又不是你的奴才,范不得怕你。
于是照样抄球,截了球就往回跑。正跑着突听得身后有人奋力追来,脚下一勾,球就不见了。明珠一惊,是谁这么胆大起来敢跑上来截球?
……
他穿着红色的直裾袍,双手提了下摆,两只广袖被风灌得满满的,随着他的跑动胳膊下像是夹了两只暗红的气球,来回晃动。一个漂亮的射门,球扬起一道孤傲的弧线稳稳的落入箩筐内。箩筐震的晃动几下。明珠的心也噗噗的开始跳不停。
他回过头。
还是那嘲笑的模样:“哼!我当这能与白虎为伴的女子有多了不起,今日一看,也不过如此。这么大人了,欺负七八岁的孩子。没羞。”
明珠脸一红:“堂堂七尺男儿,欺负站不稳的姑娘。更没羞。”
他嘴一扬,带点他一贯的不屑:“我们来比一场怎样?”
明珠避过他的目光,朝她的房间走去:“这里全是你的人,两队都听你的话,没有什么好比的。我累了,恕不奉陪!”
“明珠!”
明珠触电似的定住。
“我们一对一,公平竞争。”
明珠想了想,踱步到箩筐前,捡起他刚刚射进的球。一边揉擦,一边作出思考的模样。
“公平竞争,我一定不是你的对手。我一介女流,你让我来约法三章怎样?”
他一向自负,果然爽快地点了点头。
明珠笑:“第一,开始由我来喊。第二,双方场地我来决定。第三,第一球由我来发。我们一球定输赢!”
“我答应。”
“好,我宣布这里三个是你的鞠室。”明珠指着脚下的箩筐说道。
他恍然大悟,猛地朝她的方向跑来。
“开始!”明珠把球放下,伸教要踢。他呼啸一声,像只大鹏鸟似的稳稳把她扑倒在地。明珠垂死挣扎,左脚乱拨一通。
他坐起身往箩筐里一看,又泄气的躺下。
明珠躺在地上哈哈大笑:“哼!我当这功冠全军的冠军侯有多了不起,今日一看,也不过如此。”
他翻身压在明珠身上,掐死她的心都有了:“不算!重来!”
“愿赌服输!”
“你耍赖!”
“兵不厌诈!”
他气呼呼的,突然想到了什么。瞄了一眼明珠。
明珠脸一红推开他,站起身:“霍将军征战沙场的日子还有着呢。今天复习一下兵不厌诈的功课也是收获。”
“你叫我什么?”
“你明明听见的!” 明珠拍拍身上的沙土,转身回了屋。
关了门她久久不能平息。
门外传来卫不疑“表哥,表哥”的叫声。
明珠觉得浑身发热,一照镜子,脸红得跟猴屁股似的。
v第5章v
闲来无聊,明珠自从与卫伉蹴鞠后,卫伉就会时常的来找明珠玩乐,两人渐渐熟念。大将军府后的有一片的芦苇地,卫伉买了木剑就会跟教剑术的师傅在那里习剑,明珠自然而然便成了他的伴读。虽然是在做燕青平时做的事情,做一个仆人做的事情,明珠挺高兴有个差事的,自己一个人太无聊。府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忙的事情,只有她和这群小屁孩是闲人。
卫伉与师傅在远处习练,明珠就靠在斜坡上看着,旁边放了擦汗的帕子和盛水的陶罐,还有一些备用的药物和棉布。
秋风吹着金黄的芦苇摇摇晃晃,黄昏的太阳把芦苇的影子拉得细细长长,映在明珠的脸上和她白色的深衣上。明珠想着那天霍去病的出现,想着远在另一个时空的姑父和姑母,你们在干什么?姑姑,你在想明珠吗?你收养的小孩怎么样了,还是那么孤僻吗?我离家这么久没回去,你伤心的哭了?还有李敢。两个李敢长得很像,言行举止也像的出奇,一样的斯文有礼,他们是彼此的前世与后世吗?
远处几人骑马奔跑过来,都是一身红色戎装。前面的人看见明珠就朝这边过来,另外一个朝卫伉那边奔去。
李敢从马上下来,冲着明珠笑。
明珠觉得作梦一般,傻傻的站起来,刚想到他他就出现了?
“明珠小姐在这里做什么?”
“卫伉在练剑,我平日里没事情做,就出来陪他。”
“噢,将军府不是有武场吗,怎么要出来练剑?”
“将军府的练武场很小,又夹在前后院之间,卫伉每次习武时候卫不疑总是听见声响就出来捣乱。这不就出来了,顺便师傅也可以叫他马术,府里总是跑不开马嘛。”明珠看着李敢的面孔就觉得不真实,他从来没有想到那个天天穿着白体恤牛仔裤架着眼镜的李敢也可以穿上汉朝的戎装。
“小姐为什么这样看我?”
“觉得不可思议。”
“什么不可思议?”
明珠想了一会儿,说:“李校尉出现在这里不可思议。怎么回来这里?”
“我本来与霍兄在郊外射猎,一起回城。因为今天宜春侯请霍兄教马术,我便也转道过来看一下。”
“霍去病也来了?”明珠朝卫伉的地方看去,正巧霍去病在朝这边招手。明珠噌的一下开始脸红心跳。
身后的李敢也朝那边挥挥手,便走过去了。
四个人在那里说了几句话,李敢就上了马给卫伉示范马术。马奔跑起来后,他在上面灵巧的作了个侧手翻,左边下马上马,右边上马下马,然后往明珠的方向来,快到面前的时候倒勾马背探下身去,起来时候竟顺手拿了盛了水的陶罐。一个回身,陶罐只是摇动几下,竟没有一滴水落下!卫伉和剑术师傅齐声叫好,明珠也看得目瞪口呆,几个动作当真是如蜻蜓点水般的灵动好看。
只有霍去病一言不发的上了马,朝一个方向看了看,策马奔跑。一群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黑马越跑越快越跑越快,霍去病几乎快与马跑成了一股黑色的旋风。黑风所过之处半人高的金黄芦苇相竞折倒……突然马的前脚一跪,风势骤停。霍去病和马的前身一下子进了芦苇丛中……
明珠的眼泪如泉般涌出,他摔下马了!!
她急得朝他的方向奔去,他不要有事!
只是一瞬间,芦苇丛里的马却打了个漂亮的弧旋,撑脚跃起,就像是一个人先屈膝再跳跃一样,倒勾马背的霍去病翻身上来,手里高举着一只兔子。
卫伉大声的欢呼,李敢和剑术师傅呆立在原处。
霍去病把兔子扔给李敢,李敢没接住,兔子在李敢身上借了个力,又蹦出几丈远。霍去病和他的黑马打了一个转,竟朝明珠这边猛奔过来。明珠本是朝他的方向跑去的,看见霍去病凶猛的来势一时还未反应过来,就觉得眼前一黑,被以上大手扯上了马背。她的腹部压在马鞍前面,双手被霍去病牢牢束缚在背后,压着她的身体,她弹动不得。行跑的过程中那双大手一直紧抓着她的手,即使有一刻他侧身抓兔子时也是如此。明珠趴在马背上被当成犯人一样,倒空的头上的青筋都出来了,脑袋胀得厉害。黑马在人前一个急住,停下。
“表哥太厉害了,不但可以徒手抓猎物,还可以夹着人犯再抓猎物呢!表哥,我要学这招!”卫伉拍手。
霍去病把她拎了下来,明珠头晕目眩,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起来了。耳边传来卫伉的惊呼声,感叹声。
一个人走进她关心的询问:“明珠小姐,你没事吧?”
明珠捂着腹部,晕忽忽的看李敢,摆摆手。回头瞪着霍去病:“与你无怨无仇,为什么要捉弄我!!”
霍去病嘴角露出一丝坏笑,一手摆弄着芦苇:“你忘记你怎么骗我输在了蹴鞠场上?”
“明珠小姐也会蹴鞠?”李敢惊异的问。
“可不是,明珠的蹴鞠好着呢,连卫伉也赢不了她。”霍去病用芦苇杆挠挠头,瞥一眼明珠。
明珠转怒而笑:“哼,赫赫有名的冠军侯也是手下败将呢。”
李敢更是奇怪:“怎么会呢?霍兄蹴鞠可是长安城里的一绝。难道明珠小姐……”
“一绝?有勇无谋罢了。”明珠站起来说,却差点没摔倒——起得太猛头狠狠的晕眩了一下。
霍去病把眼神一挪看向别处,嘴角还露出得意洋洋的笑。
笑什么?明珠火大,刚刚还以为他摔下了马,那么担心他,结果却换来他把她当人质架上了马,一番疯跑,弄得她头晕目眩。要不是她那么喜欢他,她一定要骂死他,可使自己却偏偏开不了口骂他。
李敢上来关心的扶着她,霍去病却把他的手打掉:“不要扶。”明珠本是要往李敢身上靠的,突然半路里杀出个霍去病,她一个站不稳扑通倒地。
“你……”明珠沾了一脸的泥土和枯草叶。
霍去病蹲下瞅她,他还笑,还笑……笑着笑着就不笑了——明珠哭了。
“明珠姐姐?”卫伉也看出了事情不妙。
“天色已晚,你们先回去吧。”霍去病说。
卫伉和李敢迟疑着不走,霍去病回头喝斥了一声:“王师傅!带宜春侯回府!!”
教剑术的师傅赶紧应承着,领着卫伉往回走。
霍去病抓着明珠的手往水洼的地方走,明珠回头看李敢,他欲行又止,迟疑了一会儿也跟着卫伉他们走了。
霍去病拉她在水塘边蹲下,撩起清水往明珠脸上泼。
“干什么?!”明珠生气。
他还是继续泼,然后大手在她脸上一抹,用衣袖给她沾干净了水。
明珠愣住了,他是给她洗脸?
霍去病洗到他自己觉得干净了,便不再理明珠,就势原地躺下去。
看他着一身未卸的戎装躺在她的身边,明珠抱膝坐着,脸上笼着一层着莹莹亮亮的水珠,心情闪烁不定。
他想干什么?她该干什么?
芦苇丛后面的人都已经走得干净,现在只有他和她。
突然变的好安静呵。
他眯着眼睛看太阳,身下的芦苇桩在他的身体下向同一个方向倒去,如同这片土地挽起的发髻。他不说话,只自顾自的躺着。好像满腹心事,又好像无牵无挂。
一片摇摇荡荡的金黄里,夕阳迎面洒过来,面前的水洼池塘反射点点金光。白衣的佳人,戎装的将军……额头的碎发轻轻拂过明珠的脸,这样的场景,多像是梦。在秋天的梦里,霍去病和她,相爱到终老;梦里的他很温柔,很体贴;梦里的他穿着他红色的戎装,带着他黑色的战马;梦里她穿着白色的汉朝深衣,身边搁着他沉重的佩剑;梦里的他这样的看自己……
他面朝她,枕着自己的右臂,饶有兴致的看着她。他伸出手,用手为她撩起风吹乱的头发,拭净她鹅蛋脸上未干的水雾。
“你想什么?”他问。
“想过去。”她说。
他顿了一会儿,就把手收了回来。两只手垫在头下,闭上眼睛享受夕阳洒在身上的温暖。“明珠。谁给你起的名字?”
“姑姑。”
“明珠。”他叫了一声,她回头看他。他浓黑的睫毛安静的合在一起,自言自语:“明——珠——”
明珠歪着头边打量他,边说:“我父母早就不在了,是姑父母把我抚养长大。我小时候不知道妈妈是什么,只知道姑姑是我最亲近的人。”
他不动,她揉着自己垂至腰间的长发,也自言自语:“她长得很美很美,有亚麻色的长头发,会编各种各样的发式,我从来不会梳头,因为姑姑会。姑姑自己只在后脑勺挽一个最简单的发髻,她把最漂亮的发式都梳给我。小的时候姑姑每天早晨都给我换着花样梳辫子,她最喜欢给我梳公主头,你知道公主头吗?就是很简单的只束起前半部分的头发,后面的自然放下。很简单,却很好看,学校里的同学都很羡慕我。”
明珠望着远处飘荡的芦苇笑,“姑姑的下颚嘴角处有一颗小黑痣,她曾经想点了去,我却坚决不让。我说,姑姑的痣很美,笑起来的时候是上弯的,生气的时候,是向下弯的。姑姑的所有都很美,连痣也很美。”
芦苇随风轻轻的倒过来又倒过去,恍惚间,芦苇深处有一人飘然而至,她拨开芦苇冲着明珠笑——长发完成最简单的髻,嘴角的痣向上完成月牙的形状……
“和我说这些做什么?”他依然闭眼,面无表情享受夕阳的光。
明珠一愣,忍了泪苦笑。她忘了,这不是梦,这是真的。真实的世界里他是犀利无情的,他是乐于看她出丑的。
“我只是,很想她。”她提起衣裳站起来:“我走了。”
他突然睁开眼睛,猛地拉住她的手。
明珠疑问的看他的手。
“再坐一会儿。”他不等她答应就一把把她拽倒在地。明珠不高兴的挣脱他的手,他越抓越紧,最后明珠觉得骨头都要被他捏碎了,只好不情愿的讨饶,在他身边坐下。
“我也是父母早亡。”他说。
“不要骗人!”明珠翻白眼,他当她是谁,她能不知道他的历史?
“不骗你。我是舅舅和姨母养大的。我们同命相连。”他看着她,眼里透着真诚。真诚的叫她差点忘掉真正的事实。
“我们可不同命,你多好,你舅舅是大将军,姨母是皇后。你不高兴可以翻脸就走,我不高兴却还得被逼坐在这里。”
他没有搭话,放开明珠的手,继续闭上眼睛:“你多好……明珠,你可以直接没有父母,我却还有。你多好……”
他的生父霍仲儒,他们现在还没有相认,她知道。
“你母亲不疼你吗?”她问。
他不回答。他只回答他想回答的。
一阵好长的沉默。夕阳渐渐下去,漫天的晚霞灿烂如血。
“真安静。”他说。
“明珠。明珠,是个好名字。”他说。
“不想回去,那里只有我一个人。”他说。
风已经渐渐凉了,飘荡的金黄|色芦苇成了原野里的黑鬼,在如血的霞光里游荡。渐入黑夜的荒郊,她却觉得那么安详。
他睁开眼,站起身,把手伸给她。
她迟疑一下把手伸了出去。
他拉起她,牵着她的手慢慢前行。
白衣的佳人,戎装的将军……
远处的他的黑马看见主人回来,发出“嘶嘶”的啼叫。
第6章
“明珠姐姐!”
“啊?请进。”
卫伉出现在眼前。他一身粗布打扮,肩膀两侧带了各不合体的盔甲片,一看就知是用麻绳绑上去的。
明珠不禁“噗”的一声笑出来。“谁给你做的衣裳?”
“这不是衣裳,是盔甲!”
“噢!”明珠做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你觉得不合身是不是?我也说燕青不会做,她还说自己做得好。明珠姐姐,改天你给我做个好看的好不好?”
“好啊。”
“那我们现在走吧?”
“去哪?”
“表哥说叫你去骑马。在西郊等着呢。”
“什么?”
“走吧,你不用脸红,没有盔甲也没有关系。”
“……”
霍武带着卫伉骑一匹马,明珠自己骑一匹马,跟在他们后面亦步亦趋。
刚才在府里的时候,霍武慈眉善目的站在明主面前,毕恭毕敬:“小的霍武”,明珠一听就想撞墙,强烈的尴尬“呼”地从脚跟儿冲上了头顶。几天前她还把霍去病当作他,在心里咒骂了个天翻地覆。良心有愧,良心有愧……
穿过集市,穿过一条河,穿过一片大林子……太阳越来越大,明珠估摸得走了两三个小时了,早饭还没吃呢,现在怕是连午饭时间也过了。晒得头有点晕。看看前面的霍武和卫伉,不减丝毫的倦意。好吧,现在她不得不佩服小小的卫伉了,年龄还不过双位数呢,到现在也不会累得哼一声。不愧是将门虎子。明珠想说休息一下,但又怕被小孩子瞧不起,一咬牙,算了,军训时候站军姿比这个难受多了,也没怎么着,撑一会好了。
不一会儿,一片绿油油的小草原出现在眼前。一队人在远处奔跑。其中一个人远远的看见了他们,边朝这边奔跑过来。明珠吐一口气,幸亏坚持下来了,原来胜利真的就在眼前。
其他的人看见霍去病转了方向,也一起跟了过来。他转身朝身后的将士说了什么,将士们便列队散了去了。他一个人朝这边奔来。明珠偷偷打量霍去病,他骑的并不是那天的汉血宝马,而是一匹更为雄壮的黑色战马;他的坐骑两侧稀稀拉拉的挂满了猎取到的兔子;他今天穿了一身红色的戎装;他……;她不敢看他的脸。
“霍武,你带大少爷去遛马。天晚了带回家就是,不要再来扰我”
霍武答应着,带了不甘心的卫伉走了。可怜的小孩,被利用了。
明珠在马上颤了许久,这会儿工夫早已经下了马,站在马后微小的一点阴影里喘气。
周围没了人,离树林远了,连知了的叫声都没了。
稍稍静了一会儿,明珠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反正她不敢看他。
“听卫伉说,那天的蹴鞠人数是你改的?”
“嗯。”
“为什么没把人数改成四个?”
“有四个位置嘛。”
“……”
“你那天为什么穿了粗布的衣裳去洗马?”
“我为什么告诉你?”
“我回答你的问题,你又为什么不能回答我的问题?”
“霍去病有资格飞扬跋扈,不代表霍去病的奴才有资格飞扬跋扈!”
“……”明珠翻白眼给他看,他是故意气她的。那天她用这句话来奚落他,今天反过来了。可是她那是把他误认成霍武所说的话,现在,他是在强调她是他的奴才!本来就头昏眼花肚子饿,现在更是气得心累。
“我们来比骑射。”
“我不会骑射!”
“你要认输,那就算了。”
明珠一愣,本来心跳就快,这下个更是激动:“你真是欺人太甚!凭什么比骑射?有本事你跟我比踢毽子,比女工,比煮饭,比谁的头发长!”
他咧嘴一笑。“那么,我教你骑射,我随时等你向我挑战!”
“比头发长!你自己慢慢长,我随时等你向我挑战!”
他看了她好久。
然后低头想了一下,下马朝明珠走来。明珠脸又红了起来。他转到她的身后,大手拆了她仅有的一根发带,缓缓的揉擦。细细簌簌的,明珠只觉得浑身都麻了,僵了不能动。
他轻笑,“真得很长。”说罢,把发带重新给她系好。扳过明珠,面朝他。他问:“告诉我,你为什么每次见我都会脸红?”
“谁说的?第一次见你我就没脸红。”她小声的嘟囔。
“是你不知道,你坐在泥水里哭的时候你就脸红了。”
“那是气的!”
“现在呢?”
“也是气的!”
“你脸红都是生气气的?”
“是。”
“就你个别,我生气怎么不脸红?”
“你黑嘛!皮又厚,红了也看不到!”
明珠心一颤,完了,他真的脸红了,是生气气的。
“你干什么不承认?”他青筋暴起。
“好吧。我承认!”
“承认什么?”他笑。
“我哪知道。是你逼我的。”
“你不说实话,我就把你丢在这荒郊野外!”
“不讲理!”
他甩开她的手,推了她一把。侧身上了马,狠狠地看明珠一眼,策马飞奔出去。
扬起的土中似乎还带着愤怒的味道。
他什么意思,他让说她喜欢她么?他喜欢她?
不,太快了,几天前她还沉溺在绝望中呢,怎么会一眨眼间她就变成她心目中最幸福的人呢?
她出神了好一会儿。突然想到,霍武和卫伉回府了,霍去病扔下他跑了,没有人在这里!!
怎么办?她急忙上马,朝着刚刚霍去病的的方向走。可是他人一早就不见了,茫茫的一片草原,霍武来的时候是七拐八拐的,她也记不住路。加上她本没有方向感,这次肯定死定了。
她骑着马一阵瞎跑,完全没有头脑。眼看着太阳越来越小,最后慢慢西沉。明珠慌了起来,她讨厌野外过夜,讨厌丛林生活,她不愿回到那一个月的野人状态。她害怕现在就像第一天在雍州郊外的森林里,四面狼啸。而现在,连只白虎也没有,连个作伴的人也没有。
她今天都没有吃东西,又在马上颠簸了许久,现在肚子饿得疼起来。她下马坐在草坪里,捂着肚子,哭了出来。暗骂:霍去病!枉我一片心意,竟然这么没有人情味!你又何苦这么折磨我!
突然身边的红马,一声嘶叫,跑走了。
明珠心想,完了,连马也没有了,第二天天亮了也不一定回的去了。
她站起来正想追,只见远处一人驾马缓缓的行来,红马跑到他身畔嘶嘶撒娇。太阳早已看不见,只剩一抹红霞张扬的贴在西天。夕照的光,把他的影子拉的细长细长,越来越近,眼前越来越黑,最后她隐进了他的影子中。他背光而来,她看不清楚他的脸,可她知道他是谁。
他下了马,站在那,不再靠近她。
她走上去,他面无表情。
她一头扑进他的怀里,放声大哭:“混蛋!混蛋!……我和你无怨无愁的,你怎么能扔下我……怎么扔下我……我害怕……”
霍去病静静的,反手推开她:“承认!”
他就一点都不怜惜她!他不喜欢她,又为什么逼着她说出口?她恨恨的白了他一眼,不答。
“你很会翻白眼嘛!”
“承认怎样?不承认又怎样?”
“不承认我就把你扔进狼窝里,承认了,我不满意我还是要把你扔进狼窝里!”
“欺负人!”
“你也没少欺负我!回答的满意,我就赏你一顿饭吃!”
不提饭还好,一提饭这个字,明珠的肚子响声大作。她羞红了脸低声地骂了声:“落井下石!”
“什么?”
“我很喜欢你!!我脸红是因为我喜欢你!我就是喜欢你!!怎么样!”
“不错,赏你顿肉吃。”他带着j计得逞的笑点点头,回身去马背上去了两只野兔。“天快黑了,你去捡点干柴来!”
“我很累,我一天都没吃饭了,根本没有力气!”
“你不去,就等着我把你喂狼!”
“可恶!”明珠咬了牙去寻柴火。深秋时节了,小草原上倒是到处都是干草,明珠随手就捡了几把。攒够了一抱,她就往回走。回头才看见他已经把火升起来了,他的周围攒了几十块干木头。明珠气嘟嘟的把干草扔到地上,“你都捡了这么多好使的柴火,明知道我不如你,干什么还拿我寻开心!”
“抱回来!”他恶狠狠的。“要不然……”
“知道知道,喂狼嘛!”她把干草抱到他面前。他手上血淋淋的,正在给兔子扒皮。
“在我旁边铺匀了。”
明珠就铺匀了。
“去马背上拿一个牛皮袋。”
明珠去拿了牛皮袋。
“还有一个貂皮斗篷。”
明珠去拿一个皮斗篷。
他把清理干净的兔子架到火上,伸两只血迹斑斑的大手在她的面前。“给我洗洗。”
明珠看了,从牛皮袋里去了水囊,望他手上细细的冲。
“冲不干净的!你不会用手洗吗?”他怒道。
“你自己双手互揉一下不就好了!还要我沾手!”
他瞪她。
“好好好。”明珠很是怕他扔了自己不管,只好从命。她白皙的小手撩了水给她擦拭血迹。
他的手掌厚实,手心里布了一层厚厚的茧子。一双长手,要不是生在汉朝,也许他会是一个钢琴家也不一定。她偷笑。左手的大拇指附近和右手的三个手指指缝处更是粗糙,是常年练箭的结果。她的手在他的手掌里头揉来柔去,里面温暖的不得了,她每与他相摩擦一下,心跳就暂停一次。她微微的觉得他似乎在不经意的收拢了手,在昏黄的火光下,淅淅的细水流过两个人似合似相握的手。
她偷偷的看他,打量他:他只是低头看她给他洗手,并不理他。眉毛很粗,鼻梁很挺拔,嘴唇虽薄但充满了肉感,火光一闪一闪把他的轮廓映得很深,他眼帘下垂,明珠怎么也瞧不见他的眼睛。第一次见他时候,可没觉得他英俊,现在怎么觉得他长得愈发好看了呢?是那天自己一心扑在“见霍去病”上,不在意的缘故吗?
“你再洗下去就没得喝了。”他说。
明珠吓了一跳,忙收了水囊:“我本想问,问你要不要挠脖子来着。边挠边洗。”
“……你今晚等着喂狼吧!”
明珠后悔,欲哭无泪。忍!她磨机磨机的假装看兔子熟得怎么样,想伺机道个歉算了。他其实挺像兽类的——没人性。说得出做得到。
他翻看火上的兔子,问道:“你怎么认得汉血马的?”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我听说过,汉血马的脖颈处会流血色的汗水。那天正好看到血汗。”
“听谁说的?”
“我姑父说的。”
“你骑马有一手。”
明珠惊讶,骑马有一手?明珠本是不太会骑马的,只记得几年前跟姑父去过几次马场,她虽然喜欢骑,但是也只是能起着小步留圈,没跑快过。今天这一次是她有生以来骑的最长的一段路。
“你能让汉血马听你的。”他看了她的惊讶,又说道。
“你说洗马吗?我和白虎一起的时候,常给老虎洗澡。”
轮到霍去病惊讶,“你到底是笨还是聪明?”
“??”
“你都没有发现你今天骑的就是那匹汉血马?”
没有!明珠傻掉。汉血马是宝马,又是皇上御赐,怎么会给她骑?她低头才发现裙子边上蹭了血汗。她一天都昏昏沉沉,竟没发现!
“你怎么会,让我骑……”
他没理她,披了斗篷,坐在干草堆上吃烤兔。
她又冷又饿,等了一会,他还是没有要理她的意思。“你说要赏我一顿的!”
“你刚才骂我是什么?老虎还是马?”
他是说“挠脖子”那事。真是个小心眼的男人,这么爱记仇。
“对不起……我好饿,你再不给我吃我就要晕倒了……”她缩腿抱成一团,可怜兮兮的说道。
“我不吃你这套。”他冷哼一声。
“……”
“我们再讲个条件。”他扔下兔肉到火上,从牛皮袋里拿些佐料洒上。
“什么?”
“从明天起,我教你骑射功夫,你要好好学。”
“我,其实我很忙。”她才不要天天受折磨,虽然她巴不得跟他在一起,可是用这种方式在一起,她非得被整死不可。
“忙?今天卫伉那小鬼头一叫你,你就出来了。你以为忙的人会理他吗?只有你这种闲得无聊的人才会和他混在一起。”
他刚刚撒的佐料起了作用。孜然的味道飘到明珠的鼻子里,她那已经奄奄一息的胃又发出呐喊。
“……好。成交!”她认输。
“过来。”
她乖乖的过去。
他把她揽进怀里,给盖上了皮斗篷,兔肉放在她嘴边。明珠受宠若惊,差点以为自己是饿的出现了幻觉。战战兢兢地咬了一口肉,好香!是真的!
他揽着她轻撂她的头发,“我把汉血马给了你,要不要?”
“你不要骗我,那么好的东西你怎舍给我,我们又不是很熟。”
他拧她的耳朵:“熟不熟?”
“疼!熟啊熟!”
“汉血马跑的虽快但是太纤细,打起仗来未必占得了上风。正好你又训得了它,送给你。以后你就得天天骑着它。”
“……”
“你不会梳头是不是?明天我就跟舅妈说了叫她给你个贴身的人。好好梳妆,怎么着也不能衣衫不整的跟着我到处溜达。”他在她耳边厮磨。
明珠吧唧着一嘴兔肉,还反应不过来,他到底想怎么样。他坏起来坏到透顶,好起来又好的过分。现在还要把宝马送给她。是她出了问题?还是他出了问题?
“你对我这么好?我一时接受不了。”明珠小心翼翼地说。
他听了,愣了好一会儿,突然推开明珠,抢过她嘴里的兔肉扔了老远。然后来回踱步,思索半天。
他走到她面前,怒气冲冲的对她说:“怎么办?我发现我越发喜欢你了!”
“……”
明珠哭笑不得。她还没有吃饱……
第7章
霍去病倒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第二天明珠刚刚起床平阳公主就带了燕青来。说是招待不周,冷了明珠。从今天起,就把燕青给了她。
平阳还是像以往一样热情又高不可攀,但是她这回总是让明珠有点别扭——平阳饱满的杏仁眼里带了点扑朔迷离。
明珠暗地里捉摸,是不是和霍去病发展得太快了。昨晚上近子时的时候他才送她回来,府里的的管家小厮们是看得清清楚楚,这事儿平阳不可能不知道。只是平阳公主不表态,没说反对也没说制止。那点儿“扑朔迷离”到底是什么意思?
明珠很想有个人给她拿主意,一心等霍去病来找她。偏偏等了几天都不见他的人影。明珠不禁有些泄气,自己算什么东西,霍去病可是少年显贵,又是个心比天高的主,只怕那天晚上是少年轻狂一时动了情,事后想了想觉得她明珠不值,也就忘了。想到这茬上,明珠真是欲哭无泪,自己还真是为了什么?
有个牛逼哄哄又冷静地伟人说过,文人都是闲出来的。真是很有道理,想想苏轼,想想范仲淹,想想说不定哪天还能碰见的司马迁。都是仕途不顺,在及其郁闷的情况下才写了些旷世杰作;真有事情干的人还真没有闲工夫捣鼓这些个文字游戏。
秋去冬来,明珠也闷憋坏了,她也不能成天的和卫伉混在一起。虽说小朋友单纯好欺负,她也从卫伉身上扎去了不少好处(包括一个木剑一卷锦布三只毛笔六个鸭梨),但也要做点大人该做的事才对得起自己这个年龄。那天看见府里来的漆工在描漆器,明珠眼前一亮,自己可是在油彩堆里长大的孩子。虽然比不上姑姑的道行,但也是个横跨油画国画水彩画,风景人像兽鸟花的杂家。
明珠叫来了她的老搭档,卫伉。
燕青帮忙在屋里拉开架势。笔墨帛锦一应俱全,当然其中有一些还是从卫伉那里诈骗来的赃物。卫伉一脸单纯,在前头老老实实的坐正了,掩不住的新奇。
明珠没有铅笔打稿,只有很小心翼翼的用淡墨勾型,再依次加重墨色确定线条。卫伉毕竟是小孩子,没坐一会儿就坐不住了,隔两分钟就问一遍“珠儿姐姐画完了没”。卫伉自与明珠打成一片后,就和亲昵地直呼“珠儿姐姐”。明珠不理他,只觉得越画越上手。虽然很久没动手了,可是不但没有手生,画的却比原来更出色。难怪姑姑最讲究眼力,说手法是随着眼力上升的,眼力又是随阅历增长。
想到姑姑,明珠的心情突然就觉得落寞。明珠怀念姑姑。怀念她的淳淳教导,还有姑父爽朗的笑声。他们现在是不是在找她呢?含辛茹苦二十年,一手把明珠抚养长大,真真正正的是把她当成是掌上明珠来宠着。现在却一下不见了。李敢会急成什么样子呢?姑父母说不定会怪罪他,他会不会因此背上个心理负担?这么一想明珠觉得自己还真是个很自私的人。竟然撒手跑来这里只为自己一个人的爱情,视别人的痛苦于不顾。心情差到极点。
“珠儿姐姐,你画的真像!”
明珠抓像很准,卫伉的圆脸,浓眉,塌鼻子一点不差得给搬到了锦布上面。又因为卫伉一直催她的缘故,笔墨间倒更显得不拘小节,松散奔放。
“小姐,真不知道您还有着番才情!”燕青眼里大放异光。“走,带给公主看看去。”
“为什么要给娘看?我要给霍间庭看,叫他给我做成旗子,以后等我出兵的时候就能挂在阵前。”
“出兵时候挂起来?哪有挂画像的?”
“我才不挂卫字旗,人家看了都以为是我爹。我挂这个,敌人就知道是我了!”
“……”
明珠勉强笑着,在门口目送这一大一小轰轰烈烈的出门去。
“明珠小姐?”
明珠回神,定了定才看见院子里有个人朝这边招呼着。
“李敢?,不,李校尉。”
李敢穿一件青色的大袖曲裾袍,戴个银质的梁冠,一幅云淡风清的的模样。
“我们还真是有缘,每每明珠一想到你,你就会出现。”
“明小姐想我?”李敢的嘴巴微启,不敢相信。
“啊?那个,不是。啊,李校尉今天怎么有空来将军府上了?”明珠脸又是一阵红,可别叫他误会了。她一个未出嫁的姑娘竟公然在院子里调戏朝廷命官!
“近来北边没有战事,将士们除了每天操练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我也是闲人一个,想着有段时候没来探望大将军了,就过来请安了。”
“将士们都不忙?那霍去病岂不是也不忙?”他不来找她真的是故意避开的?
“明珠小姐和冠军侯很熟知?”
“不,不。我一看到李校尉总是觉得很亲切,不知不觉就天南地北起来。”
“这是李某的荣幸。”
李敢总是音调平缓,不急不慢的徐徐道来,不管说了什么都像杯凉茶似的叫明珠觉着舒坦。
“刚刚看见宜春侯手里拿得可是小姐做的画?”
“嗯。”
“小姐好才气。”
“李校尉有空吗?来我这坐一会儿,我也给你画张像。”
“不敢不敢。”
“你叫李敢,听你说不敢你不知道有多别扭。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与李校尉一见如故,画幅画来留个念。你嫌我功夫不到是不是?”
“小姐,你误会了。家父还等着我回去有事吩咐呢。李敢知道画像是要费时辰的,这会儿实在是没有工夫耗。该日李某再来向小姐谢罪。”李敢一再推辞,回身出府去了。
明珠站在当地好一阵失落。
“原来你不是只会对我脸红的。”霍去病离了她几步远,一脸乌云笼罩。
“你什么时候来的?”明珠一见他马上觉得脸上火烧火燎的。
“今天。”
他还幽了一默?她晕。
他走近了,手指一勾,扳了她的脸细细的看。“嗯,还是看见我红的最厉害。”
她瞄了他一眼,翻白眼。一声不吭。
他一把捞了她的腰,带着她走。
“去哪?”
“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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