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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有幸第1部分阅读

      三生有幸 作者:rouwen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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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生有幸》作者:格格巫

    文案:

    他十六为侍中,十八封侯,二十岁就做了骠骑将军……

    他少年显贵,权倾一时,他高高在上……

    他说:“我不知道你的来处,但我知道你的归宿。这里,”他张开手,“你逃不出我的手心,你永远在这里。你是我的掌上明珠。”

    她笑颜如花:“三生有幸”。

    v第1章v

    明珠在大门口看见姑姑和姑父便迎了上去。明珠父母早亡,姑姑明小是她是唯一的亲人。

    姑姑是明家的骄傲,画得一手好画,又出国留过学,在那个年头是个稀罕的女人。姑父李嘉凡是个学富五车的外科医生,早些年恋上了漂亮又才气的明小,顺利抱的美人归,做了一对人人艳羡的夫妻。

    不过,遗憾的是二人没能及时的添一个儿女。那时候都年轻,一是二人的事业蒸蒸日上无心添后,二是明小风华正茂也不愿意过早毁了身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当明小青春不在,想为李家生儿育女的时候,却发现李嘉凡已没有了生育的能力。在这个苦恼的时候,过继过来的明珠无非成了二人的一个安慰。虽不是亲生,却胜过亲生。明珠慢慢长大,继承了姑姑的一身才华,学得了姑父的满腹经纶。虽然没有袭得姑姑的艳丽美貌,但自有一番秀气。后来明珠考上大学,离家住校,姑父母二人顿感寂寞,觉得自己的母爱或父爱没有了寄托。与明珠商议之后准备再领养一个孩子,好让他们泛滥的爱有个施展的对象。

    “明珠,这呢。”姑姑拉着她往里走。

    “小明珠,你又长胖了?”姑父给明珠卸下她的背包。

    “你净瞎说呢,我看是瘦了!在学校喝不上姑姑的大骨汤,怕是营养跟不上了吧。早知就应该在家门口上个学校,何必跑那么远!”

    “姑姑,要是当年爷爷也不让你去留洋,你能愿意吗?”

    “唉?我才不愿意去留洋呢,都是你爷爷逼我去的。也都怪留洋开了眼,眼高了心也高了,非要争什么事业,才耽误了好年华,没得上一个自己的骨肉……”

    “姑姑!”

    “小,我……”

    “干什么干什么,你们在这样我可走了,你们当我是谁家的孩子?”明珠一跺脚,回头就走,李嘉凡慌忙拉住她好说歹说的哄。

    说话间,进了这所孤儿院的会客厅。

    一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坐在沙发的一角。他大概六、七岁左右,一双大眼睛惊恐的打量着进来的人。院长是个和气的老头,把一包衣服交给李嘉凡:“这是着孩子进院的时候穿戴的衣物。这孩子来历有点怪。虽然一年多了都没有人来认领他,但是保不住那一天他的家人就会出现。到时候这些衣物就是凭据啊。”

    李嘉凡点点头。

    明珠牵着小孩的手问:“你叫什么?”

    孩子往后一缩,看明珠的眼神有些亲近,又有些排斥。

    明珠看见他颈里戴的一个白玉坠子,伸手摸了一摸。谁知孩子却大哭起来。明珠一紧张一下就把玉坠子揪了下来!

    明小急忙过来抱起孩子,他哭得更厉害了。“不怕不怕,小阿姨是疼你没有别的意思,乖,乖啊……”

    院长朝着明珠笑笑:“没事没事,这孩子就是特别怕生,又排外。过一阵子熟了,就慢慢好了。”

    “没事儿。”明珠也笑笑。她看了看手中的白玉坠子上的一截断了的红绳,心想大概是绳子用的太旧了,不小心就给拽下来了。这也应该是孩子父母留给孩子的重要东西吧,她想。她把玉坠子装到的裤兜里,准备抽空去给小孩买根新的红绳。

    三个人费尽辛苦才把小男孩哄的安静下来。出了孤儿院,明珠接到李敢的电话,他在催明珠赶紧过去。明珠这才跟姑父母道别,说得赶火车了。明珠暑假前就约好跟李敢约好去泰山玩两天的,却因为帮姑父母收养孩子的事操心就一直拖着。眼看暑假就快结束了,收养的小孩也“尘埃落定”,她也就得马上履行和李敢的诺言。

    姑父母虽然觉得去玩的时间也不长,还是忍不住多嘱咐几句。明珠接过姑父手里的背包,本想捏一下小男孩的脸表示亲昵,又怕他大哭就只是对他笑了一下。他大眼睛眨巴眨巴看着她,突然叫道:“妈妈。”明珠一愣,姑姑立刻笑了,说:“看来我得让他叫我奶奶才好呢。”李嘉凡也笑:“小明珠你也老喽。”

    明珠摇头,对小男孩说:“想和我亲近了呀?又不哭了?哈哈,叫妈妈也不行,我可没你这么大的儿子。等我过两天回来了好好贿赂贿赂我吧。”

    明珠正处在这个尴尬的年龄:自己觉得自己是小朋友们的姐姐,可是小朋友们却把她当阿姨。她不太不高兴,觉得自己好像老了。不过这次被叫了妈妈,明珠倒不觉得别扭……

    明珠倚在李敢的肩膀上出神,长长的睫毛眯着,随着大巴士的节奏一晃一晃。明珠的长相是七分秀气三分英气。这英气生在她的眉眼上,所以当她闭上眼睛的时候,英气就仿佛自觉熟睡了起来,脸上单剩下秀气。

    “李敢,你知道汉朝有个将军也叫李敢吗?”

    李敢低头用下巴颌轻轻的捣她的头心:“你要说什么?”

    “他是被霍去病杀得你知道吗?”

    他轻轻一笑:“然后呢,又怎么样?”

    “没什么,你知道我喜欢霍去病嘛。咦,你会不会是那个李敢的后人?”

    “不知道,没想过。”

    “你家有家谱吗?”

    “我没见过。”

    “我想见。”

    “嗯?”

    “我想见霍去病。他怎么会那么年轻就去世了……”

    李敢在明珠白鸡蛋壳一样的额头上敲两下,“你跟我第一次见你的印象真不一样。我那时看见你,你那时穿着一条军绿色的短裤,小男孩似的。就想,这小哥们儿还挺务实的样子。没想到你比那些穿绸缎的女孩还能幻想。”

    明珠撇撇嘴:“幻想和务实也不是那么冲突的俩词,我就不能兼得了?瞅你一副上当受骗的样子。”

    明珠生的不赖人又和气,在学校里的人缘出了名的好,屁股后面追她的男生排起队来和食堂打饭的人有的一拚。明珠虽然脸上依然待谁都友善,可是对谁都是保持距离。直到有一天明珠发现了李敢……她是发现了这个名字。明珠没告诉他,是因为她喜欢那个霍去病;是因为他的名字和霍去病有关;是因为明珠失望了,现实的生活中他找不到她的霍去病,找不到那个飞扬跋扈的少年英雄,她只好找一个与他有关联的人。可怜这“关联”是像蛛丝儿般的轻细,轻细的连她的一颗泪珠儿都拎不起。

    泰山顶上,李敢把明珠从背上放下来,他咧着嘴锤腰,疼惜的看着明珠。明珠打量着李敢,心里说不出得酸痛。她不要他背的,他偏背。对我这么好干什么,她竟然生气。她默默的背过身一个人行走着。前面一块古碑,有一人多高,上面刻满了碑文,只是年代久远字迹已经模糊了。周围围着铁栏杆,防止游人破坏。明珠隔着铁栏杆抬头看碑文,看了半天也看不清楚。明珠苦恼,像不像自己呢?现实里她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少,受家人宠爱,男朋友疼爱,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在别人看来是那么美好。可是,她自己却一直是生活在别处,她活在她自己的梦里。隔着这铁栅栏,仰望看不清的文字,一如她仰望她的梦:遥远,且没有路。

    “当心,后面是断崖!”李敢拉住她。

    明珠回过身来,往后退了几步。看到了介绍碑文的旅游指示。“是汉武帝立的!”明珠高兴了一下。“他会不会提到霍去病呢?”

    “找一下好了。”李敢笑着摸摸她的头。

    找到两个人眼睛都花了还没有一点头绪。本来就没有几个字能看得清楚。

    “明珠,旁边有个祠堂,里面应该有一些清楚地拓印版,我们可以进去问一下。”

    “不,等一下,或许这碑的后面还有些字,等我看看着。”

    “小心哪,很危险。”

    “没事,我抓住栏杆就没事的。”明珠抓住栏杆慢慢绕道后面去。脚下是悬崖峭壁,明珠的头一紧,一咬牙仰头看碑面。竟是没有文字的,只有一些看不懂的图案。明珠失望的叹了口气,慢慢的回身,往李敢伸手的方向移动。突然牛仔裤的裤兜里一片灼热。明珠觉得一阵麻酥,向后挣扎……

    “明珠,小心!”

    “明珠――”

    雍郊茂密的树林本来寂静像面波澜不惊的镜子。一队行军像是利剑一般硬生生的戳破了这面镜子。碎的镜片里映着群鸟和入秋的黄叶,纷纷扰扰,诚惶诚恐。

    一行百人,缓慢停了。

    “陛下,这奇兽行的还真够快。转眼就不见了”

    “废话,即是奇兽,又怎么会那么容易叫你抓住。”

    “吾皇圣明!”

    大家四处张望,怎也不见兽的影子。

    “陛下您看!”

    众人朝他所指的地方瞧去。

    一个少女缓缓走来,只穿衫和裤,衣裳是紧紧裹在身上的,不比寻常女子的层层宽衣。侍卫们拥上前护驾。少女越发走得近了,众人却慢慢放下戒备。她头发未挽发髻,长长的垂到腰间,嘴角上扬,竟是抿唇而笑。她行止间没有攻击性,反是欣喜有余。最让众人惊讶的,是她修长的腿畔跟着一只白色的老虎。不是普通的白老虎,这虎没有黑色纹路,是浑身的雪白。

    “圣上,是奇兽!”众人大惊,纷纷搭箭欲射。

    显然少女见了这群人显得高兴,领着老虎走得近了。老虎倒也不怕这些人,只管跟在少女身后。

    少女走进看清了众人的模样,高兴之余更多了些惊讶:“你们是……”。她轻轻蹙眉,顿了一下。

    “不不,不对。敢问当下是那一年?”。

    为首的一个中年人也显得惊讶:“是我大汉朝元朔六年。”

    少女听后竟不能相信:“在位皇帝是哪一位?”

    “大胆刁民!口出狂言!”

    少女也不管他自管喃喃的:“是了,可是汉武帝?”

    众人虽听不清她嘴里说些什么,却见她步步接近,眼睛看住武帝不放,里面波涛汹涌,甚是复杂。

    “陛下,这刁民目无王法,竟然犯上。还请陛下处置。”

    武帝倒是颇有兴趣挥挥手:“算了,不知者无罪。”转首又对少女说:“这位小姐是何家何户,怎会在这出现,与这奇兽为伴?”

    少女呆呆得看着武帝,不知是喜是悲。她徐徐地说:“它不是什么奇兽,不过是一只得了白化病的老虎。”少女的眼睛看得远远的,神情有些恍惚:“我叫明珠。”

    v第2章v

    那天明珠从泰山顶上跌下,落入这树林中。醒来时后天以将黑,她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一个人摸索了半天,发现一个山洞里似乎是有稀稀的白光。进了山洞明珠着实的下了一跳:白虎正躺在里面在小息,睁眼看见了明珠也并不理她。明珠心里害怕得厉害,她哪敢多呆一会,转身出了虎|岤。

    天已经全黑了,明珠不一会就迷了路,没几步竟遇上了狼。明珠吓地哭都哭不出来。这时候懒洋洋的白虎出来,咬死了豺狼,吃罢了肉,径直走了,并不理明珠。周围渐渐的有稀稀落落的狼啸声起来,明珠环视四周,觉得自己的心跳时有时无。心想也许那白虎是个骄傲的东西,并不屑于吃她。再说,横竖一死的话,她倒觉得被白虎吃掉更好一些。于是明珠像是得了救星似的紧紧跟住了白虎。又摸索着进了白虎的洞|岤。白虎已经躺在它的石台上闭了眼。它一身白毛很是耀眼,月光洒下来,映在它身上,它又映到石壁上……宁静,光亮。

    这些天以来,白天明珠一直在找路出森林去,晚上就和白虎同|岤而眠。可是这林子太大,她又怕迷路遇上狼,总也没有多少头绪。好在把山洞周围摸熟了,能找到熟透的山果,还不至于饿死。白虎每隔两日就会出去狩猎一次,每次狩猎后都要到洞外的小溪中洗澡。不知是不是一身白毛的缘故,它特别的爱干净,从不在身上留下动物的残血。白虎不伤害她,但也不亲近她,它的猎物也没有分给明珠的意思。明珠也不会讨要,在她钻木取火没有成功前,她还不想吃生肉做野人,她渴望见到人。所以他俩倒像是合租了一个洞|岤的冷面新人类,只不过苦了明珠。因为没有火,她没法取暖。已是入秋的季节,白天还好说,可到了晚上山洞里阴冷的很。

    过了三五天,明珠正在绞尽脑汁钻木取火种,白虎带着伤口回来,躺在石板上呜咽。它扑猎物时候受了伤。明珠看了觉得心疼,虽说它性格冷漠,不宜相处,但是它也是救过自己性命的。白虎是超爱干净的,尤其是一身雪白的毛从来不沾染一点瑕疵。看它躺在石板上对着自己的伤口一阵呜咽,明珠便撕了块衣衫,到小溪里浸了水,帮它清理伤口。它并不排斥,忽闪忽闪的眼睛看着明珠。明珠突然觉得它好像姑姑收养的小男孩。第二天早晨明珠醒来时候,发现自己是枕在白虎的颈窝里……

    打那以后,每晚明珠都倚着它睡觉取暖,它也不反对,它开始和她亲近。

    这么过了一月左右,明珠与白虎越来越亲密。

    这日明珠正在河边给白虎洗澡,突然听得人的叫喊声和马蹄声,她做梦都盼着有人经过。于是喜出望外,一路小跑,循着声音过来。

    突然对面传来一声虎啸。明珠身旁的原本懒洋洋的白虎腾的一下站直身子,两只眼睛闪闪发亮,竖起耳朵静静听。

    又是一声虎啸,像是离得近了。身边的白虎兴奋异常,朝对面长啸一声回应。果然,另一只白虎从对面树立中出现。不同的是这支白虎的头上明显的鼓出了两块犄角,腿上还带着了点血迹。

    明珠明白了,原来武帝是在带人追逐另一只白虎。

    “护驾,护驾!”百十个弓箭手把武帝围在中间,紧紧地盯紧了两侧。

    白虎从明珠身边跑过,直径朝对面奔去。

    弓箭手的弦拉地丝丝响,明珠生怕他们手一滑,这两只白虎就小命呜呼了。并且这白虎是通人性的,一个多月的朝夕相处下来,她早已和它成了挚友。

    “别杀,别杀!!”

    明珠跪下:“请您……请陛下!陛下开恩!这白虎生性温和,绝没有害人之意!”

    武帝笑笑:“朕不会伤害它们,朕要活捉他们!”

    明珠:“陛下!”

    “哈哈,这白兽可是我大汉祥瑞之兆,朕要捉一只回去,叫大伙儿瞻仰瞻仰,这是我大汉福威。”

    “不,陛下!你错了!”明珠话说出口就想完了,皇帝怎么会错呢!笨蛋笨蛋!这下得掉脑袋了。抬头看看武帝,倒也不觉得他生气,仿佛在等明珠的下文。怎么解释呢?其实白化的老虎稀罕是不错的。只是武帝把它奉为祥瑞倒也不见得。至于,那时有犄角的怕是骨质增生而已。算了算了,又是白化病,又是骨质增生,倒还真是他妈的“奇兽”!

    明珠硬着头皮磕了个头:“陛下莫要怪小女子愚见。我认为,既然这白兽是为祥瑞,那即为祥瑞之物灵性必然极强,这么强的灵性只能让它放任于自然,吸天地之灵光,受日月之辉华,才能韬养其灵性。若陛下非要让他居于笼牢之中,久而久之,灵性便失,也就无祥瑞可言了。”

    明珠看看两只白虎磨耳擦鬓百般亲昵,竟全然不离这一番闹哄哄的人群。继续说道,“何况,我大汉繁荣,如今竟得祥瑞有二。一雌一雄。我认为这是神灵有知,赐下的恩典,有意让祥瑞在我大汉繁衍。所以陛下万不能拆散!陛下想,若是有一天我大汉的祥瑞繁衍之多犹如野兔,举步既是。那我汉土岂不是可与天国仙境相媲美!所以这两只奇兽是万万不可擒,更万不可杀!”明珠有点佩服自己古诗文学得好,这么信口胡说竟然说得很溜。

    武帝眉头一皱:“想不到你嘴到挺厉害的。既能与白兽朝夕相处想来你也不是一般的小姑娘。只是,你未免也太自作聪明。”他仰头一笑:“要是朕告诉你,朕准备抓两只而不是一只,并且朕有一个很大的圈起的林子,能盛下这两只兽呢?”

    “林子再大也是圈起,陛下的捕捉再有诚意也是捕捉。您给这两只白虎在小的限制也是限制啊,陛下。”

    武帝沉默一下,看着明珠。明珠顿时就觉得脊背发酸。

    “好了,大家收弓箭吧。朕今天信你了。”

    明珠笑笑:“谢陛下!”

    “你起来吧,告诉朕你是打哪来的?”

    “我,我没有来处。”

    “没有来处?那你可有去处?”

    “也没有……”

    “……”武帝沉思了一会儿,“你这小姑娘,有点意思。朕看你不像个寻常人,朕想收了你。这样吧,我这身后可都是当朝的能人将士。今天破个例好了,叫你选一户人家去做门客,以后啊,衣食无忧。你愿意吗?”

    “门客?”明珠思量着,这皇帝不应该顶顶排斥官员收拢门客的吗,怎么……明珠打量着大臣们的脸色,是不是皇上在说反话。

    “陛下是在给我出题还是……”

    武帝不答,眼睛看向别处。

    “我……大臣们招揽的是天下的能人贤士,明珠能浅贤薄去了怕是只能混饭吃,担不起门客的字眼。不过,明珠听说卫将军是为从不招揽门客的人,所以明珠愿意投到卫将军门下,能使唤的丫头,赏我口饭明珠就知足了。”

    “你这丫头,不是个妖精,也得是个人精!”武帝看着明珠,眼睛里黑深深的。“朕也正有此意,卫青!”

    “臣在!”右手的一位将军急忙跨下马来拱手作辑。

    “这个丫头以后就住在你们府上了。朕却偏偏不让她做丫头,你把她接进府,告诉朕的姐姐,让她给朕好好的供起来。这倒要看看这小丫头能精到什么地步!”说罢,武帝一笑,挥鞭走人。

    去被卫将军府上供着?

    “明珠小姐,老夫得随陛下去了。这是卫高,他会带小姐去老父寒舍。”

    卫青的年龄看上去和武帝差不多,却自称老夫。

    “谢卫将军。”

    明珠去和白虎告别。白虎看着明珠,眼睛令竟是湿润的。明珠抱着它:“你这样稀罕的东西竟也能找到个同类,真是福气。我也得去找我的同类了。我们后会有期。”

    明珠上了马,跟着卫高出林子去。没走几步竟听见身后有了哽咽声,跟着是白虎的长啸。是送别也是不舍。明珠眼涩,竟哭不出来。

    v第3章v

    深衣层叠,广袖旖旎,钗环叮。蔻唇黛眉。

    这就是汉。

    明珠望着镜里的自己,这就是汉,这就是霍去病的大汉朝!

    明珠有些兴奋,也有些慌张。当了数十天的“鲁宾逊”,现在终于能穿上一件干净好看的衣服了;但是她曾经遥不可及的梦就这么着实现了?像梦一样。真怕,真怕,万一哪一天醒来这一切真的是个梦可怎么办?

    门外脚步声响起,正午的阳光打在窗上,人影绰绰,好几个人朝门口走来。明珠慌忙站了起来。“我来看看咱们府上新来的神奇的小姐!”一个艳丽的中年妇人进门来,身后跟了两个丫环。

    她身穿紫色的绕襟深衣,上面绣着金色的牡丹花花纹,紫金一配显得夺目耀眼。人更是长了一幅耀眼的模样――柳叶眉,杏仁眼,阔嘴唇,款额头,皮肤白皙如瓷。叫明珠看了不禁心慌,她何时见过扮相这么夺目的女人。明珠自认为,所见过的成熟女人里头,她姑姑明小已经是个稀罕的漂亮女人了,但是,今天跟眼前这光辉夺目的女人比起来也要暗下几分。

    “这是咱们平阳公主!”丫头说道。

    明珠听后心稍稍静了下来。那就怪不得了,这样的光亮可不是寻常家的女人就有的。明珠跪下结结实实的磕了个头:“明珠见过公主!”

    “起了吧。快抬起头来,让我看看。”平阳公主在明珠身旁寻了张垫子坐了下来,一双杏仁眼咕噜咕噜得来回打量明珠。“我得好好看看,皇上说得有意思的小姑娘可与常人有什么不同。”

    明珠忙低下头:“公主取笑了。我没有什么过人之处,是皇上抬举……”

    “没有过人之处?我看你不简单呢。”平阳公主朝她的丫头招招手,丫头走过来将托盘放在了明珠面前。平阳撩开遮布,几支考究的钗环首饰呈现在明珠的面前。“我是个有分寸的人,最讲究的就是论功行赏。今天给你这些东西不为别的,单为你在皇上面前那几句话,这些就赏你了。”

    明珠有些迷茫的看着平阳:“几句话?”。

    “‘卫将军是从不招揽门客的人’!就这句话!”平阳说。

    “明珠也是实话实说,没有刻意。我只是从心眼儿里佩服卫将军。”

    “我不管。你刻意也好,无意也罢,你可知我打心里多想让皇上,让天底下的人都知道我们卫将军是从来都不收门客的吗?可是将军自己从不说,大臣们也更是无人会说,天下的门客只会哀怨将军。咱们将军背后里为皇上做的好,咱就得把它搬出来叫皇上瞧见了。干什么要背地里好,表面里还掖着?我琢磨着怎么找个机会叫皇上知道呢,可是就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个小姑娘,把这话说了。单凭这个,这些东西你就得给我收下了!”

    “不瞒公主,哪有女孩家不爱钗环首饰的,明珠也是个俗人。既然公主都这样说了,我就贪心的收下了。”

    “好哇。你也是个爽快的孩子。哎,我就是喜欢快人快语的,却偏偏进了卫家的门。你知道卫家的人,从皇后到去病那一个个都是三天说不到十句话的人。至于大将军,那更是叫一个沉默寡言。”平阳皱着眉头,却咧开嘴角露出了笑意。

    明珠听不出她这算是心窝子话还是应酬话。但是她还是知道,这卫家的门可是她平阳自己巴巴的非要挤进来的。得了便宜了,这会儿又开始卖乖了?“公主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您可知道天底下的人谁不说卫将军是大大的英雄,多少姑娘能给将军端盆洗脚水都求之不得呢!公主还说这样的话,可只要让这长安城多少女子嫉妒红了眼。不过话说回来,能配的上咱们将军的,还真得是公主这样的金枝玉叶才成。”

    “明珠啊,难怪陛下说!你确实是个伶俐的丫头。”平阳的嘴越咧越大,干脆笑开了,笑得跟身上穿的牡丹花似的。明珠想,这公主也太好哄了,武帝也多少有这个特点。这八成是这些王孙贵族们的通病,甭管这屁有多不真实多不切实际,只要马屁拍到点上就讨得到他们的欢心。这平阳也不想想,这头还有个更年轻但又不输威风的的霍去病顶着呢,这大汉朝的小姑娘们求着给外甥端洗脚水的比较多才对。

    平阳公主显得很健谈。谈话间对明珠的饮食起居都显得无微不至,且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明珠感到阵阵贴心。

    这府第面积不大,府里的陈设却处处透着豪华金贵。尤其是公主的居室,进了屋明珠都觉得眼睛晃得慌。红漆木的家具,几乎件件都镶着金线,即使是葡垫也是用最华丽张扬的的锦布织绣。所以卫将军的书房倒显得与着公主府格格不入:只是简单的黄木书架,书桌,坐垫,堆满墙的兵器。在这金贵的府里住久了,明珠还差点以为这是个柴房仓库。幸亏经过的小厮拦住,说明了不经将军允许不能进入。明珠才没有冒失的闯进去。

    “小姐,小姐。”燕青小步跑来。

    燕青是平阳公主的丫头。明珠在这府里不是仆但也算不上是主,顶多是个打算常驻的食客。平阳怕明珠不懂规矩,以防出什么乱子,特地打发燕青来陪她。小丫头能说会道,很有几分平阳公主的味道。

    “怎么了?”

    “那小霸王今天要过来,小姐你别在这书房附近打转了,万一不小心惹了他可就惨了!咱得赶紧躲了。”

    “小霸王是谁?”

    “你还不知道这长安城里的霸王吗?就是霍少爷啊!卫家的外甥!冠军侯!”

    “霍去病?”明珠的心卟卟得跳起来。真的能见找他吗?虽然这几天在卫府里一直在想怎么能见他一面,但机会来到眼前,却又不见得真实。燕青见她出神,扯了她几下。她一咬牙,既然在了这个朝代,哪怕真的是梦也不能枉她梦一场,几月来的苦也不算白吃。

    “燕青,我想见霍去……”

    燕青傻眼,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不不,我想见骠骑将军。”

    “小姐,您说什么?您到底是想见咱们霍侯爷,还是骠骑将军?咱可不认识骠骑将军。”

    “他还不是将军?乱了乱了,我都乱了。反正我得见霍去病!”

    说话间,一行人策马入府。为首的正是卫青,身后跟着几个青年。明珠一下红了脸,不知如何是好。

    燕青拉过明珠,带她绕道后院。

    “小姐,这霍少爷可是天底下一等一难侍候的人物!我知道这长安城里仰慕他的姑娘可不少,但是了解他脾性的可没几个。您可不能一闷头的瞎闯,惹了他不高兴咱的小命都难保,您可得想清楚了?”

    “燕青,你放心,我今天只是想见他一面。你不知道我来这个地方有多少机缘巧合才成的,我一心想这怕是老天给我的赏赐,我不能辜负。人生在世,无常的很,说不定明天会发生生么事。我怕过了今天就没机会了,我得让自己不后悔!”明珠紧握了燕青的手。

    “小姐,你是个实心的人,我虽是个丫头,但觉得与你投缘,我心里只盼你好。”燕青顿了一顿,说:“那我愿意帮你一次。前头左拐就是马厩,霍少爷也是个爱马成性的人,听说前天皇上那刚赏了他一匹马,他今天来八成是来府上要鞍套的。你上前边马厩旁躲着,他有个贴身小厮叫霍武,想必这会儿霍武已经把他的马安顿好了,估摸着不一会儿,霍少爷就得出来套马鞍。你耐心在那守着,就能看见他。”

    明珠高兴得握了她的手:“谢谢你,燕青。”

    燕青看着明珠恋恋不舍:“你可别出什么事。看一眼就好,千万别惹他,出了事你就大叫。我去书房里侯着,听了声响,我就把大将军叫来。也只有大将军能管他三分。”

    明珠点头,燕青慎重又慎重的嘱咐后才去了。明珠觉得怎么有点像生死别离似的,她一笑,不再多想,朝马厩走去。

    马厩里养了二十几匹马,正是晌午的空当,已经有不少马都昏昏欲睡。这会看见明珠过来,有几匹嗷嗷叫了声也就不再里她了。虽然马厩里清扫的干净,但是大太阳下面还是隐隐的飘过阵阵马粪味道。明珠捂着鼻子进了马厩,在一匹脖颈上隐隐透了血迹的马旁停了下来。汉血宝马?

    这时候里面一个小厮端了毛刷和清水出来,看了明珠一眼,皱了皱眉头。明珠突想到自己这样捂了鼻子很不礼貌。小厮走近明珠跟前的汉血马。明珠笑笑:“要不说行军打仗苦呢,光是天天闻着马粪味也受不了的啊。”

    小厮看又一眼她,眼里透了点鄙视。

    明珠大感不爽,“小哥要是觉得马粪味好闻是小哥的看法,我一女孩家当然是更喜欢香粉味。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本没有什么好坏与贵贱,你又何必用鄙夷的眼光看我?”

    小厮没理明珠。

    明珠也不再多话,只管站着等霍去病的人出来。

    小厮给马洗身上,这马似乎是不太听话,性子野,溅了她一身的水。明珠有点生气:“你会洗不会洗?”

    他很不屑的白一眼明珠:“我不会你还会不成?你要是闻不惯这味道就早早回房绣花,不要在这碍大爷的事!”

    明珠气的翻白眼,没见过这么嚣张的马奴。在雍郊的时候明珠常常给白虎洗澡,是摸惯了它脾性的。她还不信这马会比老虎更难侍候。她上去夺他手中的刷子,想示范给他看。他却一侧身,明珠不防,摔了一个趔趄,正好坐进刚刚溅湿的地上,坐了一身泥浆。明珠疼得咧嘴,完了,等下还要看霍去病呢,这下连心情都没了。那小厮还得意的玩弄着刷子,一脸的嘲笑。

    不知觉间,泪突然流了出来,她已经有多久没有说过心里话,多久没有哭过?她是有委屈的人!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她来到这个时空并不是事事顺利:一开始就落入森林,与虎为伴,一个多月里生活与野人无异。她与虎不同类,即使后来彼此亲近也无法像人一样的诉说心事。来到这公主府,表面看来平阳对她照顾有佳,可是事实上她连个贴心的人都没有,不会梳头,不会穿戴,非主非仆。陌生的空间,陌生的世界。只有霍去病是她忘记这一切,是她可以笑着迎接这个世界的唯一理由。现在被这个小厮一闹她突然觉得希望破灭,这个样子万一被霍去病看见可怎么办?他会不会厌恶她?她永远得不到他……

    她坐在地上好一会儿,那个小厮也就那么站着,即不再嘲笑她,也不来扶他。

    不,不能再坐着了,她想。

    她起身摸了眼泪,走近了马。用手撩了些水在马身上揉擦,另一只手轻轻的挠马的脖子。她说:“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想告诉你,只是想教给你:动物大都喜欢给挠脖子。如果洗澡的时候边挠边给它洗,它会很舒服很听话。你看。”马儿静静的果然不动,很享受的叫明珠给它擦洗。

    “虽然它是匹汉血马但也毕竟是一匹马,没什么了不起。”明珠在水里洗了手站起来。他站在那看她,看见她也看他,他便把头歪向了一边。明珠轻哼一声“你也是,你有什么了不起?霍去病飞扬跋扈,并不代表他的奴才也有资格飞扬跋扈。人无贵贱,都是爹妈生。我听燕青说你叫霍武?很好,我会记住你的。”

    明珠说完往马厩外走,她得赶在霍去病来之前离开。

    “喂,你可别记错了!”

    他竟在笑?明珠很没有好气的白一眼。

    “那你叫什么?”

    “明珠!”她头也不回地说。

    v第4章v

    她来这个世界干什么?她突然很迷茫。

    在这府里几日,日子过的平淡无话,没有娱乐。她一点想放弃,孤独的滋味,没有人关心的滋味很不好受。她想李敢,一个那么疼爱自己的人自己却一直不在乎。现在她受到报应了?没有人关心。

    她依然不会梳头,这几日燕青很忙,少来看自己。何况她并不是自己的仆人,顶多两人算玩伴。她也习惯自己打理这房里的一切,只是这头发……她松松的把头发一束算完事。

    “小姐!”燕青探头进来。

    “怎么说曹操,曹操到。我正想你呢,你就来了。”有人来看,明珠觉得很欣慰。

    “曹操?”

    “啊……我朋友。嗬嗬,你不认识,呵呵。”明珠干笑。

    “明珠姐姐。”一个小男孩探进头来。

    “这是世子。”燕青说。

    “噢,是大公子。你叫什么?”

    “卫伉!”

    “前些日子将军许了他要买把木剑,今天就上市集上去逛一趟。小姐要是闲着没事不如跟我一起去。不要老是闷在屋里,出去看看热闹也好。”燕青说道。

    明珠很是感激,她早就闲得发酸了,这会儿忙答应了下来。

    三个人乘一辆马车,一路出府去。卫伉还不高兴,嚷嚷着要骑马,燕青好说歹说才把他安顿下来。

    燕青问明珠,前几日想见的人见了没。明珠讪讪地说没见着。

    “甭泄气,见不着还或不定是好事。再说了,他是府里常客,每各十天半个月就跑一次,机会还有的是。”

    明珠答应着,还想问点什么。就听卫伉询问:“他?他是谁?”

    燕青打掩护的哄骗了他一通,不再提这事。明珠也不再作声。

    到了门市上,燕青领着卫伉直接进了铺子。明珠跟在后面。铺子里的伙计一看三人乘坐的是卫府的马车,忙把老板叫了出来。一铺子人都是毕恭毕敬的。

    “是卫家的马车。”铺里又进来了几个将士。

    明珠回过头,盯紧了其中一个将士,慌了手脚。

    “生男无喜,生女无怒。

    独不见卫子夫,

    霸天下。”其中一人笑嘻嘻的低声念叨。

    “不要无理。”那将士回头对唱歌的人说道。

    “李敢?”

    李敢回头:“这位小姐,你叫我吗?”

    不是李敢。可是背影很像。同样的彬彬有礼,同样温文尔雅,但是眼前的这个李敢更为粗糙一些,是经过沙场的磨练过的粗糙。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我有一位故人也叫李敢,长的与您有几分相似。”明珠笑道。

    “真是荣幸。小姐是卫家的人?我怎么从没见过?”

    “噢,这是明珠小姐,是我们府上的客。初来乍到,还请李校尉包涵。”燕青生怕明珠出错,急忙上前挡护。

    “李校尉,来得正好,快来帮我挑把木剑。燕青根本不懂,都不会挑。”卫伉嚷嚷道。

    李敢朝明珠作个辑,回头对卫伉说道:“宜春侯的吩咐,小的紧从了。”

    明珠的目光随了李敢走。

    燕青不高兴的戳了明珠一下,明珠才发现自己失态。

    “侯爷手上这把剑就不错嘛,比直,光滑,很上手。”

    “是明珠姐姐挑的。”

    还没进门就听见院子里的嬉戏声。明珠三人闻声看去,只见十多个仆人和几个小孩在院中央说着什么。其中一个小孩看见卫伉叫到:“哥,快来蹴鞠。”

    卫伉跑几步回头拉了明珠一把:“明珠姐姐!你也过来玩吧!”

    “这是干什么?”

    “我们在蹴鞠!”刚刚那个比卫伉稍小一点的孩子抢着说,他手上拿了个皮革制成的球,一面印了个小小的“卫”字。

    多好。

    明珠想起自己的童年――在姑妈的怀里,闻着油彩的味道长大。

    “唉吆,小祖宗们,明珠小姐怎么会玩呢?小姐忙得很,不能和你们胡闹。”丫头得茜说道。

    “不,我一点都不忙,我也很想玩呢。”明珠说。

    “小姐,您……”

    “我闲得很,成天的没事做,骨头都生锈了。”明珠说完,转身朝卫伉:“我以前踢过足球的,跟这个差不多,但是你还得个我讲讲具体怎个玩法?”

    卫伉徐徐道来,两边各有六个球室,一队有十二个人上场。每队出六个守门,每队有队长、后卫、中锋和左右翼。双方努力争夺控球机会,将球踢向对方球门,进球多者为胜。现在不是正规的蹴鞠场地,所以只是简单的用十二个放倒的箩筐代替球门。

    “那也不对,还少八个人呢!”稍小的孩子嚷道。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减半呢?鞠室是由每方六个,改为每方三个,队员由每方的六个改为四个好了。”明珠说。

    “那可不像蹴鞠了!”

    “不疑,你不要打岔,明珠姐姐说的有道理!反正我们本来的场地就小,不比真的鞠城,改一改又何妨?”卫伉作为一众人中的“领袖”发言道。

    卫不疑噘起嘴:“不对不对,我不听。表哥最会,我要去问表哥。”说完一溜烟的跑掉了。

    “使不得,使不得。你表哥这会儿正和大将军商量正事呢!你可不能去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