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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夫纳侍第34部分阅读

      娶夫纳侍 作者:rouwenwu

    排的。”暗卫首领又禀道。

    女皇听了,手中的笔顿了下,头也从奏折中抬起来,勾起嘴角,笑道:“果然不愧是祝爱卿的骨血,审时度势决策果断,判断力非凡哪,将来可堪重用。嗯……不错,不错,哈哈……朕倒想见见这个年纪轻轻见识不凡的孩子了……”

    正文 一百四十二章 恶霸林二奶奶

    在整整走了十日后,晓雪她们的队伍终于走出了巴彦克拉山,来到了山下的小镇。这是一个跟七年前的铭岩镇差不多的小镇,虽然不大,却因是入山出山必经之地,客流量比较大,所以还是比较热闹繁荣的。

    晓雪下了马,伸了个懒腰,左扭扭右扭扭,活动自己因骑了一天的马,而僵硬的老胳膊老腿和老腰。

    “包子……热腾腾的包子,可以媲美邵记的包子客官,来两个尝尝吧”一个尖尖下颌,两腮无肉的女子,站在包子笼旁边卖力地吆喝着。

    嘿盗版无处不在,居然在关公面前耍大刀,真真是班门弄斧——不,是邵记门前弄包子

    晓雪三步两步走到门庭冷落的“昭记包子店”前,扔出几个铜板,笑道:“给咱来两个尝尝,吃了十天的烤肉,真怀念馒头包子的味道呀”

    “好嘞”小伙计利落地收钱,然后用拿过铜板的手,伸进蒸笼内,抓出两个包子来。

    别说是晓雪了,就是孙虚淼这个穷秀才看了,也不禁皱起来眉头来,那伙计的指甲缝里满是黑糊糊的污垢,还这样大摇大摆地给人拿包子,卫生情况可见一斑。就这一项,跟邵记用崭新干净的竹夹拿包子,就差了何止千里。

    晓雪嘴角抽了几下,接过包子,这包子颜色发黄,捏得歪歪扭扭不说,有一大半包子皮没发起来,老远就闻到碱面放多了的难闻的味道。晓雪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她撕掉包子的外皮,犹豫了半天才咬下去。呃……到底是馒头还是包子呀,一口咬下去,居然连馅儿都没见到。

    “嘿小伙计,看来你这包子馅儿害羞了,藏得挺深的。”晓雪还有闲心跟伙计开玩笑。她又咬了一大口,馅儿是见到了,青菜烂糟糟的还有黄叶儿呢,味道淡得像根本没放盐似的,且半点油星都没有。这什么包子呀,就一面团裹着水煮烂白菜

    呸晓雪将口中的包子吐了出来,冲那小伙计一扬手中啃了两口的包子,不满地道:“就你们这烂包子,也好拿出来跟邵记的比?简直是对邵记的侮辱你看这面,揉得不均匀不说,连发都没发,还加这么多碱面儿,你家碱面不要钱可是。再看看这馅儿,你确定是给人吃的?而不是把喂猪的猪食误包进包子里了?做生意,就跟做人一样,要实在”晓雪说着,将手中的包子往那伙计脸上一扔,烂糟糟的青菜叶子,沾了那伙计一脸。

    “你你砸场子的可是?告诉你,我哥哥可是欢青城大名鼎鼎的林二奶奶最宠爱的夫侍,得罪了姑奶奶,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那伙计一副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模样,让晓雪看着颇为不爽。

    “欢青城的林二奶奶?是谁?本姑娘怎么没听说过?”晓雪撇撇嘴,真想照她那不可一世的嘴脸一巴掌呼下去。

    站在她身后的胭脂,上前两步,在她耳边小声说道:“小姐,这林二奶奶是欢青城的一霸,据说是京城林太师的远方亲戚,她的主夫的娘家也是官宦世家。这林二奶奶仗着自己有后台,在欢青城欺男霸女为所欲为,欢青城的老百姓,提到她没有不咬牙切齿的。”

    “哦?那岂不是无法无天了吗?欢青城的县太爷是干什么吃的?让这么 一个恶霸在她眼皮底下作威作福?”晓雪的眉头打了个结,心中更是不爽。

    “林二奶奶家的势力在欢青城已经根深蒂固,历届县令巴结她还来不及,哪里敢动她。即便有那么一两个清廉的,在林家强硬的后台下,也不得不睁只眼闭只眼。这更增长了林二奶奶的气焰,行事做法更肆无忌惮,惹得欢青天怒人怨哪”胭脂的拳头攥得死死的,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

    晓雪侧眼打量了她一眼,笑着道:“胭脂对林二奶奶的事情了解得这么清楚,莫非跟这林二奶奶还有什么瓜葛不成?”

    “不瞒小姐,胭脂被买进王府之前,曾在林二奶奶家的厨上当过差,后来因……不小心得罪了林二奶奶,被打了三十大板,卖了出去。”胭脂没有隐瞒自己的过往,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原来胭脂的老家就在欢青城郊的七里庄,她们家没有田地,靠租种林二家的土地生存。这林二奶奶生性比较刻薄,收的租向来比较重,往往交了租,勉强够一家人糊口的。五年前,欢青附近遭了旱灾,庄稼减产,就连租子都没收上来,哪里还有余粮养家?

    欢青百姓苦不堪言,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卖儿鬻女。胭脂就是那时候,被买进林二奶奶家的。那时候胭脂才十三岁,却生的人高马大,被分去厨房干些劈柴挑水的力气活。她能吃苦,眼头活,干活不耍滑躲懒,很快得了灶上管事娘子的青眼,将她分到厨房采买这样一个好差事。就是这样,情窦初开的她,遇到了她生命中的初恋少年。

    经常陪着采买林大婶跑菜市场的胭脂,很快主意到这个消瘦孤独的身影。他总是默默地低着头,身前的菜总是理得整整齐齐,也弄得干干净净的。

    有一天,充满好奇的胭脂,鬼使神差地走到少年菜摊前,拿起一根青菜,问道:“青菜什么价格?”

    少年猛地抬起头来,他的眼睛那么的明亮,亮的仿佛天上的星子,单看少年的五官,并不是很精致,可是凑在一起,却是那么的吸引人,仿佛充满了魔力般,一下子便将情窦初开的胭脂的心触动了,小小胭脂恋爱了。

    以后的日子里,胭脂更加卖力的干活,讨好灶上的管事娘子,在采买林大婶面前卖乖,就是想能争取到去菜市采买的名额,能再见见一见这个让她心动的少年。

    于是,每天,胭脂都会按时出现在少年的摊子旁,撺掇着林大婶买些蔬菜。这少年的菜在菜市场里也是数一数二的,林大婶虽然想在熟人那采买,捞点好处,却也不在乎这一点半点的。日子久了,少年跟这个看起带憨憨的小姑娘慢慢熟识了起来,胭脂也了解到他家的一些情况。

    少年叫孟子路,家里是欢青城外五里屯的菜农。本来他也有个温暖幸福的家:娘亲很能干,不但种菜是一把好手,而且还是远近闻名的猎人,曾徒手打过一头狼。爹爹绣得一手好绣品,经常绣些帕子、荷包什么的,拿到城里的铺子中寄卖,二爹爹也是持家的好手,养鸡喂猪,里里外外收拾得井井有条。一个小妹聪明可爱,全家人打算等她八岁的时候,送她进城里私塾念书,将来好有出息。那时候的孟子路,每天只跟着爹爹学学绣工,帮着二爹爹喂家里的十几只鸡,也颇有些小家碧玉的感觉了。

    可是,幸福总是短暂的,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给这个温馨的小家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孟子路的娘亲,在一次的捕猎中,遇到了狼群,被撕咬得只剩下一堆白骨,还是凭白骨旁碎裂的衣物和沾血的荷包,才分辨出她的身份。

    噩耗传来,孟子路的爹爹当场就昏倒过去,接下来就是连续半个月的高烧,大夫也请了,药也吃了,就是不见起色,终于在妻主去世的第二十天,这个柔弱温婉的男子,也随着去了。

    爹爹的病情,花尽了家中的积蓄。妻主和主夫的相继去世,让这个原本殷实的家庭,在风雨飘摇中,摇摇欲坠。二爹爹咬要牙,决定撑起这个家,他每天早出晚归,料理妻主留下的两亩菜地,十三岁的孟子路则接下二爹爹以前的活计,照顾年幼的妹妹和料理家中琐事。

    人常说寡夫门前是非多,孟子路的二爹爹二十出头的年纪,生的虽说不是倾国倾城,也算得上中上之姿。他整日抛头露面的种田卖菜,难免有那么一个两个的地痞无赖惦记上了。就在孟子路十四岁那年,二爹爹卖菜回家的路上,被两个猥琐的女流氓盯上了,在一处小山林中,她们拦住了这个颇有姿色的男子。二爹爹抡起扁担拼命反抗,眼看不敌两个孔有武力的女子,只好扔下扁担狂奔,逃命中失足滑入一个小山沟,摔得晕了过去。那两个流氓一见,以为闹出人命了,也吓跑了。

    天黑了,还未见二爹爹回来,孟子路求邻居马大妈和王大姐一起,提着灯笼沿路找寻,听到了醒过来的二爹爹的呻吟声,将她抬了回去。大夫一检查,说是摔坏了脊椎骨,只能一辈子躺在床上了却残生。这个宣判,无异于雪上加霜。

    家里唯一的支柱也倒下了,养家糊口的重担,压在了孟子路这个十四岁还未成年的少年的肩上。他每天不但要照顾赖以生存的菜田,还要照顾病卧在床的二爹爹,和年仅六岁的。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孟子路在短短的两年中,从一个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小家碧玉,成长为一个吃苦耐劳,家里家外一把抓的家庭支柱。真难为他了

    胭脂第一次遇到孟子路的时候,正是他头一次出来卖菜,面子上还拉不开,不会叫卖,也不敢抬头。半天下来,一根菜也没卖出去。胭脂是他第一个顾客,在她询问价格的时候,他的眼中满是欣喜与希冀,点亮了胭脂那颗幼小的心扉。

    正文 一百四十三章胭脂的心思

    胭脂和孟子路熟识之后,每次出来都要照顾他的生意,还在林大婶跟人讨价还价的时候,帮子路叫卖。孟子路在胭脂的鼓励下,胆子也渐渐放开了,生意也越来越好。胭脂知道他家有个年幼的后,每次出来,总是想方设法地帮他带一些点心和食物来。那是灶头娘子看她勤快嘴甜,赏她的,她舍不得吃,都给他带来了。

    可是,老天并没有放过这个吃苦耐劳的孩子。孟子路十五岁成年的生日那一天,胭脂特地跟灶头管事娘子请了一天假,揣着辛辛苦苦攒下的五百文钱,在陪孟子路卖完菜后,帮他挑着担子,来到市集上,准备买样礼物,送给他作为成年礼。

    千挑万选后,选中一枚镀银的簪子,送给作为孟子路束发之物。孟子路脸红红地接过礼物,爱不释手地把玩着。两年了,自爹娘去世后,就再也没人送他礼物了,虽然这簪子不是纯银的,可是对他来说的确很珍贵,他知道胭脂对他的情谊,可是他不能回报,家中妹妹还小,二爹爹又需要人照顾,他不能这个时候离家而去。

    就在孟子路感动得眼角泛泪的时候,悲剧降临了。拎着鸟笼子,在市集上招摇过市的林二奶奶,看中了这个生涩的却已初具美男特质的少年:“哟小美人儿,怎么哭了?别哭,姐姐我疼你——”她一个快四十的半老徐娘,比孟子路的娘亲年龄还要大,居然腆着脸自称是姐姐,真是人至贱则无敌呀

    年轻的孟子路,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吓得躲在胭脂后头瑟瑟发抖。胭脂也在厨房里听过自家这个二奶奶的一些龌龊的事迹,知道好色的她对孟子路动了心思。明知道是鸡蛋碰石头,胭脂还是强忍恐惧,拦在孟子路身前:“二奶奶,您行行好,放过子路吧”

    “你这小丫头是谁呀,敢阻拦姑奶奶的好事,嫌命长了是不?给我滚开”林二奶奶将胭脂一把推倒在地,用手捏住孟子路的下巴,嘴里发出色迷迷地啧啧声:“啧啧……你看这精致的小脸,我见犹怜的样子,看得姑奶奶我心里痒痒的小心肝,别害怕,跟着姐姐,包你吃香的喝辣的的。”

    林二奶奶欺男霸女在欢青城是出了名的,孟子路也是听说过的,他知道自己落入林二奶奶之手,必然不能善了。他也是个硬性儿的,强忍住心中的恐惧,看了眼被林二奶奶的爪牙打得遍体鳞伤的胭脂,他握紧了手中的簪子,鼓足勇气道:“林二奶奶,您府上环肥燕瘦,什么姿色的没有,我一个乡下粗野小子,哪里入得您的法眼,请您高抬贵手,放过小的吧”

    “嘿嘿……”林二奶奶小的各位猥琐,痴肥的脸上那y邪的表情让人作呕,“小心肝,我府上还就缺你这样的。跟我回去吧——”说着就伸出她肥硕的大手,去拉孟子路。

    “住手”孟子路知道凡她看上的,从来没有 一个能逃出她的手掌心的,便用胭脂送的那个镀银的簪子,对准自己的脖子,打算来个鱼死网破:“你要再靠近一步,我就血溅当场,让全欢青的百姓都看看,只手遮天的林二奶奶是怎样逼死一条人命的”

    其实林二奶奶也是一时新鲜,家中比孟子路美貌的夫郎多了去了,不过一时被孟子路的清秀俊雅吸引住,临时起意想占为己有而已。见他这样闹,便有些恼了:“别给脸不要脸,姑奶奶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仗着自己有几分美貌,就想蹬鼻子上脸?我告诉你,今天姑奶奶还非要把你领回家不可,林文、林武,给我把他抓回去”

    孟子路攥着簪子的手颤抖着,他是宁可死也不愿跟这个恶霸回去,可是,他要是死了,家中的小妹和病瘫在床的二爹爹怎么办,他把牙一咬:“林二奶奶,你看上的不过是我的皮相而已,如果我没有您欣赏的这一点,您会不会放过我?”

    倒在地上被打得吐血的胭脂一听,知道他想干什么,不由得发出一声凄厉地声音:“子路,不要啊——”气急攻心的她又吐了一口血。

    孟子路瞥了一眼胭脂的惨状,眼中的泪花洒落,手中的簪子划上了自己那张白皙细嫩的脸。随着远远围观百姓的一声惊呼,他那嫩白细致的脸上,出现了一道深深的伤痕,登时血流满面,伴着他凄厉的眼神和满脸的泪水,显得狰狞无比。

    林二奶奶看到他形如鬼魅的模样,打了个寒噤,接着又震怒了,还没有谁敢这样反抗她的权威呢

    林二奶奶将手中的鸟笼子往地上一贯,可怜的红嘴莺歌就这样香消玉殒了:“既然你敬酒不吃,非要吃罚酒。好我就看你什么时候来求我林文林武,记住,他要再在菜市场卖菜,见一次给我砸一次,谁要是敢买他的菜,雇用他,便是跟我林二过不去,后果自负哼我们走”

    孟子路忍着脸上的疼痛,收拾起散落在地上的扁担和菜篓,看了看躺在地上的胭脂,想去扶她,却又停住了。他知道自己如果扶起她,她回去遭得罪就更大。他倔强的嘴巴抿得紧紧的,这两年的生活,已经将他锻炼成一个意志坚强的男儿,他扫了眼周围畏畏缩缩生怕被他沾上惹了祸端的百姓们,挑起了担子迈开大步向前走去。他的心中,一股信念支撑着他:天无绝人之路,即便是全家一起饿死,也绝不向恶势力低头。

    胭脂在地上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未能如愿,她看着背影挺得笔直的倔强身影,心中充满了疼惜,却又无能为力,自己都自身难保了,如何去保护别人。

    那次,是胭脂最后一次见孟子路。回到林府的胭脂被打了三十大板,卖了出去。还好行刑人是她以前的邻居,虽然看着用力,却没伤及内腑。养好伤的胭脂没辗转卖了几次,后来进了九王府做了洒扫粗使丫头,直到被分进邵家,成了晓雪的贴身丫鬟。

    晓雪听了胭脂的叙述,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道:“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人家,想回去看看呀?”

    胭脂偷偷看了看小姐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道:“五年过去了,不知道子路……他现在怎么样了,林二奶奶有没有再为难他。有机会回去看看最好了,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也就不给小姐添麻烦了……”

    晓雪看着自己这个伶俐的贴身丫头不住看自己脸色的鬼祟作态,不由得乐了:“想去就去呗,你也很多年没回家了吧,咱们就转道欢青,你回家探亲,小姐我也去欢青考察考察形势,看能不能开个分店什么的,邵记的宗旨是:让邵记快餐,遍及天下”

    胭脂一听,小脸充满了神采,很积极地道:“这里向西两百多里,就到欢青了,那里虽然说比不上万马郡,可也算得上繁华的城市了,客源没的说,不过嘛,有林二奶奶这个恶霸在,想安安稳稳地做生意,还真不太容易呢”

    “这个丧门钉,哪天非得拔掉不行,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估计她也快蹦跶到头了。”晓雪刚刚亲眼看到林二奶奶的一个小侍的妹妹都那么嚣张,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心中对这个林二奶奶充满了厌恶和鄙视,得好好教训下她不可。

    胭脂高高兴兴地去找客栈了,得到小老板许可的她,对明天充满了向往,走路都轻快了不少,办事效率也提高了。

    当晚,晓雪她们就在小镇上最大的客栈里住下了。进了客栈的第一件事,就是吩咐小二烧洗澡水抬进来。初春时节山上的气温还是比较低的,这十来天,只能烧点水擦擦身子,晓雪觉得自己都快臭得跟咸鱼一样了,得好好地清洗一番。

    晚餐时分,各自清洗完毕的大家伙儿都集中在楼下的餐厅里,却独独不见了晓雪。房间里没有,餐厅里没有,难不成上街去了?大家议论纷纷之际,最了解晓雪的谷化风,笑了笑,招手让店小二过来了:“小二哥,请问你们的厨房怎么走?”

    店小二十分奇怪,今天是怎么了?一个两个都问厨房干什么呀?虽然他满心的疑惑,还是给这个温柔俊雅的男子指了方向:“从这儿直走,然后左拐,就到了。”

    “哥,你问厨房做什么呀?难道你想露一手?不过人家不一定愿意借厨房给你。”谷化雨看见哥哥要往厨房方向去,便出声道。

    “我知道了”小世子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风哥哥的意思是,晓雪现在很有可能在厨房哦,找到厨房就找到她了哈哈,今天有大餐吃了,大饱口福,大饱口福——”

    “你还吃都胖了一圈了,不怕吃成小肥猪”黎昕很鄙视地看着他。这一路来,人家赶路辛苦都瘦了几斤,他倒好,晓雪顿顿给他加餐,又整日躺在马车里,这样光吃不动,反倒是胖了几斤呢

    “哼要你管,你一定是嫉妒晓雪对我好,眼红我天天有好东西吃,才这样说的。我哪里胖了,晓雪说我的脸圆一点才可爱”小世子现在一点也不怕这个面冷心热的武林盟主了,经常跟他斗嘴打发时间。

    “你们坐会儿,我去厨房看看。”谷化风见他们俩又杠上了,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地摇了摇头。

    “上哪儿?看什么?”晓雪端着一盘“蒜泥白肉”过来了,腰上还勒着围裙呢。

    小世子一见,登时就冲了过来:“好香啊,蒜泥白肉,我的最爱”

    晓雪捏着他的鼻子,笑道:“只要是好吃的,没一个不是你最爱的,好了,做好,准备开饭”

    饭菜一一被端上来,小世子惊呼连连“‘糖醋桂花藕’‘柠香梅子焖鸡腿’‘粉蒸栗子小排’‘香椿锅榻豆腐’……都是我爱吃的晓雪真好”说着,无影飞筷开始舞动起来。

    第一次正式吃晓雪做的饭菜的谷化雨和孙虚淼,差点没把舌头吞进去,连呼好吃,筷子动得跟小世子有的一拼。黎昕吃到久违的美味,眼泪差点就下来了,幸福的味道呀,晓雪的手艺貌似又进了一个台阶哦。就连晓雪自己和谷化风,经过十天的山林野人生活(野人哪有你们那么幸福,成天跟野炊踏青似的。),也觉得这些平常的食物,格外的好吃。

    至于客栈的老板和厨子,更是乐得有牙没眼的,第二天客栈便挂上了“本店厨子曾被邵记小老板亲自指导”的牌子。从此以后,生意更加的火爆……

    正文 一百四十四章凄凄惨惨戚戚

    次日,当晨曦中一声清脆的鸟鸣划破黎明的静寂时,晓雪从睡梦中醒来,恍惚中,仿佛又回到了七年前初到铭岩,被狄爹爹收养的那个早晨。空气里酝酿着山脚小镇独有的淳朴气质,让她不知今夕何夕。

    咚咚咚,传来轻轻地敲门声,伴随着胭脂特有的磁性嗓音:“小姐,起来了没有?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晓雪张开 眼睛,看见的是雪白的帐顶,身下是客栈不太柔软的床榻。她终于彻底清醒过来,现在虽然也是巴彦克拉山山脚的小镇,却不是铭岩,她现在也不是在铭岩那个不大的院子里和风哥哥共有的房间,而是在客栈呢。晓雪躺在床上,回顾来到这世界的七年,恍如一梦:庄生晓梦迷蝴蝶,到底是朱晓雪做了个异世女尊的梦呢,还是祝雪迎从小厨子朱晓雪这个梦中醒来?或许,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梦,梦中的一切走向并不是自己能左右的。

    “小姐,小姐?”胭脂停了一会,见房中还是没有动静,便又开始敲起门来。

    “醒来了,你进来吧”看来那个孟子路对胭脂来说,真的很重要,看她如此迫不及待的样子。平时都是小松过来叫起和伺候的,现在倒好,她自己亲自过来了。

    胭脂笑靥如花,端着洗漱的用具就进来了,小苍松捧着洗脸盆跟在后面。“小姐,奴婢来帮您吧”胭脂见小姐整理好亵衣,拿起罗裙,便献好地走上前来。

    “得,得……你的水平还不如我呢,还是让小松来吧。”晓雪见她粗手粗脚的模样,知道她对这项活计并不擅长,便唤过小苍松,让他来帮自己更衣,毕竟人家是专业的。

    胭脂也没有坚持,眼睛转了 一圈,忙往小姐的牙杯里倒上冷热事宜的温开水,并 用牙刷沾好牙粉,在一旁等着。见晓雪穿好衣物,便很有眼色地递过来。

    晓雪见状,又好气又好笑,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贴身丫鬟,居然也干起小厮的活来。晓雪扫了眼站在自己身后,有些不知所措的苍松,吩咐一声:“小松,你去看风哥哥他们起了没。这里就叫胭脂伺候着就行了。”小苍松瘪了瘪嘴,很不高兴自己的活儿被别人抢去了,嘟着嘴巴出去了。

    晓雪接过牙刷,用散发着花香的牙粉仔细地刷着牙,边刷边调侃胭脂道:“知道你归心似箭,也不用表现这么明显吧。放心,该你的一定是你的,这孟小公子跑不了。”

    胭脂的脸明显地红了下,她递过痰盂,让晓雪将漱口水吐进去,说话也因害羞也 有些磕巴了:“不是……我……五年了,子路或许早就嫁为人夫了,小姐您别乱说,坏了人家的名声。”

    “别乱说,坏了人家的名声……”晓雪捏着嗓子,学胭脂说话,“这‘人家’是谁呀?啊——”

    “小姐……您就别逗奴婢了。”胭脂知道自己笨嘴笨舌的,不是伶牙俐齿的小姐的对手,便递过毛巾,借此来缓解自己的困境。

    “好了,不逗你了。女儿家家的,喜欢就是喜欢,大方一点,有什么好害羞的。如果这孟小哥儿,还未许人的话,小姐我向你保证,一定让你抱得美人归。”晓雪才不管什么恶霸不恶霸呢,你恶霸,我比你更恶霸。俗话说的好:恶人自有恶人磨嘛

    胭脂一听,顾不得害羞,忙一跪到底:“谢谢小姐,谢谢小姐”

    “好了,好了,快快起来,你知道小姐我是不喜欢别人跪来跪去的,以后当差用心点就成了,搞这么些虚礼干什么。”晓雪擦了擦脸,拍了点自制的丝瓜水,满意地看着镜中吹弹可破的脸蛋儿,十分自恋地摆了个“我是大美女”的造型。

    出了房间的门,正巧遇见穷书生孙虚淼,晓雪跟她打了个很现代地招呼:“嗨虚淼姐姐早呀”右手还使劲地挥了挥。

    “晓雪妹妹早”孙虚淼记忆中很久没睡过这么柔软温暖的床铺了,一夜到天亮,精神焕发。

    “虚淼姐姐,我们绕道欢青,耽误一两天没问题吧?”晓雪怕耽误了孙虚淼的正事,便很和气地询问她的意思。

    “如果没有遇到晓雪妹妹,小生估计还在大山里长途跋涉呢。离明年春闱还早,据说欢青的文韬书院的闵先生文墨闻名天下,小生正想去请教一二。”孙虚淼一脸仰慕的模样,很有些滑稽。

    “晓雪吃早餐了,风哥哥亲自下厨,做的包子和蒸糕,还熬了香喷喷的粟米粥呢”小世子咋咋呼呼地从楼下跑上来,手里拿着咬了两口的肉包。

    “走,用完餐去欢青会会那个什么林二奶奶”晓雪振臂一呼,豪情万丈。我左盟主,右暗卫,九王府令牌在腰间,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怕什么

    到欢青的时候,胭脂迫不及待地根据记忆里孟子路曾告诉她的:五里屯村尾,门前一棵老槐树。当晓雪她们浩浩荡荡一群人进入五里屯这个仅有二十户人家的小村子时,引来了所有村民们的注目,几个大胆一点的孩子,跟着马车后面,好奇地张望着。

    根据胭脂的叙述,她们来到一个不大的院子前,大门已经很破旧了,挂在门框上摇摇欲坠。四周的围墙倒塌了大半,用一些荆棘的枯枝随意地搭成一个院子的形状,院子里一个十来岁的衣衫褴褛的小女孩,在小菜园中浇着菜。她端着破陶盆的胳膊瘦骨嶙峋,袖子破了一只,露出里面有些看不出颜色的丝麻棉。

    “小凡是小凡吗?”胭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这个蓬头垢面,骨瘦如柴的小女孩,是孟子路带到菜场的那个圆圆脸蛋儿,一笑一对可爱小酒窝的孟盈凡吗?五年了,个头没长多少,原本黑黝黝的两条大辫子,现在由于缺乏营养而变得枯黄,本来不怎么大的眼睛,在瘦瘦的小脸上,显得格外突出。

    小女孩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往门外看去,见一群衣衫光鲜的人堵在门口,以为又是林家人来闹事,吓得手一哆嗦,手中豁了个大口子的陶瓷盆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片。她浑身像得了疟疾的似的,不住地颤抖着。她想哭却又哭不出来的样子,让人看了很是心疼:“你们怎么又来了,不要再毁坏我们的菜地了,它们才刚刚发芽。我们家已经没有什么可拿可砸的了,你们……你们就给我们留点生路吧。求你们了”说着跪在地上,梆梆地磕着头,那声音听着都觉得疼。

    胭脂见状,眼泪刷地就下来了。她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孟盈凡面前,不顾她身上的脏污,一把将她从地上抱起来,一个十岁的孩子居然比五岁时候体重还轻,她们这些年过的什么日子呀胭脂心疼地打量着小女孩磕得发青的额头,和额角已经结疤的新伤旧伤,泪水再也忍不住了:“小凡,是我呀,我是萱兰姐姐呀你还记得我吗?以前在菜市场给你和你哥哥带糕点的萱兰姐姐。”胭脂的本名叫萱兰,胭脂这个名字是进了王府后,九王的一个侍夫给起的呢。

    “兰?萱兰姐姐?”孟盈凡深陷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迷惘,五岁时候的她,能有什么记忆。不过早熟的孩子已经感觉到她们的善意,冲她露出怯怯地笑:“姐姐是来帮助我们的吗?”

    刚从马车里下来的小世子,看着这孩子的可怜模样,噙着泪水,哽咽着道:“晓雪,她看起来好可怜的样子,你就帮帮她吧。”在小世子的心目中,他的偶像——晓雪,是无所不能的。

    细心的谷化风,从车上拿出早上打包的肉包子,慢慢地走到孩子跟前,生怕惊吓到她似的,缓缓顿下来,递给她一个包子,柔声道:“小凡,是吧?早饭没吃呢吧,来,吃个包子先垫垫”

    那孩子瑟缩在胭脂的怀里,仿佛那里是她的避风港似的。她偷偷地打量了这个温柔清雅的男子,从他的 眼中的温柔,接收到他的善意。她咬了咬嘴唇,看着那白白的散发出诱人香味的包子,在她恍惚印象中,爹爹没摔伤腿脚的时候,曾给她做过这样的没有掺一丝野菜杂粮的包子馒头,那是萦绕在她梦中的奢望。现在,包子就在眼前,她用力吞了吞唾沫,犹豫着 要不要伸手去接。

    胭脂眼中的泪水,自从进了院子,就没有干过。她见小凡想吃又不敢接的模样,更是心疼。胭脂一把拿过包子,塞进小凡的手中,用带着浓重鼻音的嗓音道:“吃吧,别怕,他们都是好人。”

    孟盈凡信任地看了她一眼,捧着包子,用力地咽了口唾沫,却最终忍住没舍得吃。她挣脱胭脂的怀抱,腿脚虚浮地向屋内跑去,边跑边喊:“爹爹,爹爹有包子吃也,你把包子吃了,病就好了”

    等晓雪胭脂她们随后跟到屋中后,心中更是凄凉。从屋内往上看,破旧的屋顶已经能看到天光,如果赶上下雨,一定是外边下大雨,屋内下小雨。屋内的家具,全部有被认为毁坏过的痕迹:桌子两只腿是支在那的,椅子的背已经不翼而飞,没有盖还似乎被踹了个洞的木箱子里,是少得可怜的几件被缝了又缝补了又补的旧衣服。房内唯一一张门板搭成的“床”上的破棉絮堆里,一个瘦的如同干尸般的男子,面如金纸,只有进气没有出气的模样,仿佛随时都有断气的可能。

    孟盈凡手中捧着对她来说无比珍贵的包子,送到爹爹嘴边,她认为只要吃了这美味的包子,爹爹一定会好起来。

    干瘦的男子无神的眼睛看了女儿 一眼,又望向门口反光处的几个人影,眼睛似乎亮了亮,嘴巴动了下却无力说出一个字来。

    “爹爹,你吃呀吃了就能好了,你快吃呀呜呜……”小凡见爹爹连张嘴吃包子的力气都没了,幼小的心中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她忍不住内心失去父亲的害怕,呜呜地哭起来。

    谷化风将手中装着包子的油纸包递给胭脂,走到男子身边,抓起他的一只手臂,为他诊脉。谷化风可不像晓雪那样,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他跟着胡晓蝶不禁苦练功夫,还将她的医术学了三四分,学医的目的,当然是防止出现晓雪高烧,他束手无策的情形。

    “长期营养不良,加上急火攻心,还感染了轻微的风寒。”谷化风皱了粥眉头,收回了手。

    胭脂忙接口道:“能治吗?还有救吗?”

    谷化风摇了摇头,道:“不太乐观,他现在的情况,如同熬尽灯腊的蜡烛,油尽灯枯了。我只能尽力而为,看他的求生欲望如何,能不能救回来,关键看他的意志力。”

    正文 一百四十五章 赶尽杀绝

    “这位哥哥,请您一定要救救我爹爹啊,我给您磕头了……”孟盈凡扑到谷化风跟前跪下,脑袋撞击到地上,咚咚直响。床板上的那个男子,无神的眼中,滑下两行泪水。

    谷化风忙将孟盈凡从地上拉起来,揉着她头上的淤青,和声细语地安慰道:“你放心,哥哥绝对会竭尽所能地医治他的,可惜我的医术太普通,如果师父或者大师兄在就好了。”虽然他的医术跟胡晓蝶和“小医仙”任君轶没得比,可是同一般的大夫相比,也可以称得上是神医了。

    晓雪看着瘦弱的孩子,奄奄一息的大人,以及这个破烂的“家”,鼻子酸酸的。她从怀里掏出一大堆的瓶瓶罐罐,放在那个勉强能站立的桌子上,对谷化风说道:“我这有许多大师兄给的药,你看看有能用到的没?”

    谷化风一眼扫过去,从中找出一瓶“健体丸”,说白了,就是增强体质改善体内循环系统,有强身健体的效果。“先用这个用开水溶解,稀释了给病人服下。其他的药,他的身体,怕是承受不了。不是有‘虚不受补’的说法吗?小凡,是吧?家里有白开水吗?”

    孟盈凡从他们的话中,看到了希望,抹一抹眼泪,忙不迭地道:“我马上去烧,很快就好……很快就能好的。”说着,怕谷化风反悔了似的,撒开小腿跑了出去。

    “我去帮她。”胭脂见她的脚步有些不稳,十分担心地跟了上去,手中还从小夕那取了两个大肉包。小凡刚刚拿在手中的那个,自己没舍得吃,放在了爹爹的床头上。

    晓雪看了看那个孝顺的孩子留给男子的包子,摇了摇头道:“小夕,你跟贺护卫一起去街上买点米回来熬粥,病人的肠胃虚弱,暂时只能吃流质的食物。”小夕答应着,放下包子出去了。

    床上的男子,望着女儿瘦弱的背影,视线久久不舍得收回,眼睛里泪水涟涟。他缠绵病榻这么多年了,并不畏惧死亡,可是他舍不得这个越长越像妻主的女儿。他这个当爹的真没用,不能照顾孩子们不说,还成了拖累她们的累赘。路儿一个男儿家,拼死累活赚的钱不但要维持生计,还要给他抓药看病。小女儿这么小,就要承担起照顾他照顾这个家的责任。或许,他还不如死了好,至少她们少了个拖累……

    晓雪看着他不舍的眼神,也感受到他的决绝,马上出声道:“你要真的为了孩子们好,就无论多艰难,也要活下去。她们已经失去了娘亲和嫡爹爹,不能再承受失去爹爹的痛苦了。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你要死了,她们遇到难事,连个替她们拿主意的都没了。你放心,我风哥哥的医术绝对没问题,也别担心药的问题,救人救到底,既然我们答应了小凡要救你,就一定会兑现的。”

    男子的 眼睛骤然亮了,可是又想到自己即使病好了,也只能卧床,还是不能给孩子们任何帮助,眼神又黯淡了。

    晓雪看透了他的内心,露出安抚的微笑,道:“别担心你的腰腿,我大师兄是有名的‘小医仙’,死人都能医活了,何况你的腿?你哪,就放宽心思,好好的养病吧。你也听到了,你这病能不能 医得好,关键看你的求生欲望,希望你别让我们失望,更别让你女儿失望。你看她知道你可以治好的时候,多惊喜,你舍得让这么懂事乖巧的孩子,承受丧失父亲的痛苦吗?”

    男子听了晓雪的话,先是愣了会神,然后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眼睛里充满了坚决的勇气。晓雪看了,知道他这病,算是成功了一半,病魔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病人丧失了生的希望

    晓雪吩咐苍松和翠柏,将她们马车上的被褥取下两床,给男子换上,又另人将窗户打开,让室内污浊的空气散出去。不一会儿,胭脂拎着一壶开水进来了,这水壶也是晓雪她们车上的物品,孟家连个像样的容器都找不出来了。

    谷化风小心地喂那男子喝了融化了药丸的水,又仔细地帮他诊了脉,思忖良久,才落笔写下最切合他病情的药方,命刘苏速速去抓药。晓雪看了屋内破了一半的药罐,不忘加一句:“连同药罐,一起买来。”

    孙秀才从一进门就不住地摇头,虽然她也是从小苦过来的,孟家的潦倒和惨状,还是让她唏嘘不已,不禁生出同命相连之感。

    “对了,小凡,怎么没见你家哥哥呀?”胭脂这才有空询问她牵肠挂肚的那个身影。

    “哥哥……去十里地以外的矿场上去采集矿石了,要晚上才能回来。”小凡迟疑了一下,还是回答了这个姐姐的问题。

    “矿场?他……他 一个男儿家,怎么能干的了那么沉重的活儿?”胭脂一听,急了。矿场矿工的生活惨状她是有耳闻的,累死人是常有的事,而且工钱又低,很多都是被卖进去的,哪里会 有人去主动要求到矿场上工,莫非有什么隐情。

    孟盈凡的眼眶又红了,她使劲抽了抽鼻子,小声地道:“我和爹爹也不想哥哥去那儿干活儿,可是……可是我们实在没有活路了……”

    原来,自从上次在集市上,孟子路宁可破相也不愿进入林府为侍那件事发生后。回来家中的林二奶奶,是越想越觉得窝囊,越想越不是滋味,再加上身边几个狐朋狗友的挑拨,她决定:既然你让我不痛快,我就让你走投无路,来低声下气地求我。

    孟子路回到家中,他知道去菜市场卖菜是不可能的了,可是地里的这么多菜怎么办呢?他先是联系到两个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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