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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花安之悄悄跟他说傅远洲要追妹妹,他还觉得不太可能,现在亲眼所见,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多谢花三哥成全。”傅远洲很有诚意地道谢。
    花喜之挠了挠头,被这种随身带着十六个保镖出门的凶狠男人喊“三哥”,他总觉得有些莫名的爽。再想想傅东阳——
    “诶?不是,要是你成了我妹夫,那傅东阳岂不是要喊苓苓‘婶婶’?卧槽!”花喜之的眼睛睁大了,“以后傅东阳见了我,岂不是要喊我‘叔叔’?”
    他先是觉得有些好笑,然后就得意起来了,“哈哈哈哈,爽死我了!我就等着傅东阳那小子喊‘叔叔’了!”
    傅远洲意外地发现,花喜之跟花乐之有些像,不说性格方面,都容易有些小得意,就是长相,花喜之睁大眼睛的时候,两人的眼眸都是圆溜溜的。
    花平之横了花喜之一眼。
    不过在心里,他也觉得有些暗爽。
    傅东阳瞧不起妹妹,结果比他更优秀的小叔却觉得妹妹是无价之宝。
    要是以后真的能看到傅东阳喊妹妹“婶婶”,啧啧,那情形,一定很精彩。
    花平之站了起来,“好吧,书房让给花喜之。”
    抢妹妹的男人来了,三个哥哥自然要挨个把关。
    花喜之蹦到了花平之的座位上。
    三堂会审,终于轮到他了。
    傅远洲站起身送花平之离开,“花大哥,公司合作的事情,咱们稍后再谈。”
    花平之愣了一下,他本来以为傅远洲说要公司合作是哄妹妹,没想到是真的。
    乘风那样的大鳄,要是回到国内,不知道有多少人甘愿为马前卒,只为了在乘风身边求得一席之地。
    如果乘风选了花氏,那花氏的前途……
    花平之深深看了傅远洲一眼,颔首:“好。”
    书房的门关上,花喜之轻咳一声,“我也没什么要问的,就是问问,你之前谈过多少个女朋友?”
    傅远洲:“零个。”
    花喜之一口茶水刚喝进去,“噗——”一下喷了出来,他抬起头,眼睛圆溜溜地瞪着傅远洲,“一个都没有?”
    花喜之这双眼睛真的像妹妹,傅远洲对着这眼睛,是一点儿都不生气。
    他慢条斯理地抽了书桌上的纸巾,递给花喜之,笑道:“对,一个都没有。”
    “卧槽,纯情少男啊。”花喜之擦着身上的水渍,喃喃道:“这样也好。”
    问过唯一的问题,花喜之也没话了,但两个哥哥审了那么久,他也不能做一分钟先生。
    他对傅远洲本来就印象很好,带着十六个保镖,走哪儿凶哪儿。
    品艺欺骗妹妹,他就直接上门踢馆。
    想要追求妹妹,就直接到家里来征求同意。
    花喜之没什么要问的,两人随意闲聊,花喜之说了很多家里的事,连花瓶子、花鹌鹑、花喜鹊三个外号都告诉了傅远洲。
    “对了,”傅远洲状若无意地问道:“苓苓头上的伤,是什么时候弄的?”
    花喜之愣了一下,“我那个时候是……苓苓是十一岁嘛,我是十四岁。”
    傅远洲修长的手指抵在额角,轻轻揉了一下。
    他到底在期待什么?
    这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巧的事情——他喜欢的小姑娘,恰好是他的救命恩人。
    再说,花家兄弟那么疼她,怎么可能会弄错她受伤的时间?
    整整差了两年呢。
    ……
    三堂会审结束,花家三兄弟又碰了个头。
    傅远洲终于得空,也得到了花家兄弟的允许,得以去找花乐之。
    花乐之昨晚的晚饭没吃,今早又只喝了一口粥,早就饿扁了。
    现在庄园那边送了吃食过来,她先挖了一大口冰淇淋吃了,这才恋恋不舍地放到冰箱里冻着。
    薯片是放在小竹篮里,里面垫着雪白的餐巾。她拎着竹篮,晃晃悠悠的走到沙发边,脱掉鞋子,整个人窝进沙发里,怀里抱着小竹篮,“咔嚓咔嚓”吃得香脆。
    傅远洲从三楼下来。
    男人修长挺拔,纯黑色的西装衬得他肩宽腿长,腰身劲瘦。
    他黑眸含着笑意,招呼道:“花乐之。”
    也许因为有个女人也叫“灵灵”,所以比起“苓苓”,他还是更喜欢喊她“花乐之”。
    “傅叔叔。”有了好吃的,花乐之心情平复了不少,捏着薯片的手摇了摇,算是打了招呼。
    傅远洲很随意地坐在她身边,从竹篮里捏了一枚薯片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