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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夫纳侍第73部分阅读

      娶夫纳侍 作者:rouwenwu

    些保暖衣物了。这里,离盛产毛皮的覃闾较近,皮草什么的比京城可便宜多了,不过式样方面,你可能要将就一下了。”已经换掉带血外袍的任君轶走了过来,帮晓雪脱去刚刚沾染上血迹的粉色滚毛小夹袄,把自己的月白色狐狸毛大氅披在了她的身上。

    晓雪看看大师兄身上有些单薄的衣裳,就要解下大氅给他披回去:“你带的衣裳还没我多呢,妻主霸占夫君的衣物,让夫君挨冻之理?”

    任君轶按住她的小手,又给她裹紧了些,道:“你的坐骑已经回天乏术了,待会儿跟我共乘一骑吧!”

    “那这大氅还是你披着,我坐在你前边,这大氅够大,正好能裹住我们俩。”晓雪才不管自己坐在夫君怀里,在世人的眼睛里是多么的怪异。

    她难过地走到赤骥的身边,蹲下来摸了摸它的嘴巴,那里仍然呼着热气。赤骥看到主人过来,挣扎了几下,似乎想站起来,再跟主人一起恣意奔跑。可是,寸断的脊骨,支撑不住它壮硕矫健的身躯。四蹄在地上蹬了蹬,却如何也使不上力。它用那哀伤的眼睛望着主人,似乎在向主人求助,又似乎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向主人诀别。

    赤骥不停地挣扎着,一匹神驹若是失去了奔跑站立的能力,那么它一生的价值就全然散尽。它舍不得相处了多年的主人,舍不得已经建立起身后感情的伙伴。血,从它的口鼻处涌出,它停止了挣扎,眼睛定定地望着主人,似乎充满了无限的留恋,一颗豆大的泪水,从那温柔明亮的眼睛里滴下来……

    晓雪早已哭成了泪人,她不舍怜惜地抚摸着赤骥的脖子,帮它卸去了马鞍和辔头,仿佛这样能减轻一些它的痛苦似的。

    望着帮赤骥检查伤势的大师兄一眼,渴望从他口中得到令她放心高兴的消息。不料泪眼朦胧中,大师兄的头轻轻摇了摇:“不成了,即便救回来,也永远不可能站起来了……还是让它解脱吧!”

    听了令人绝望的话语,晓雪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扑进大师兄怀里,不停地嚎啕着抽咽着,让人看了忍不住鼻酸。

    黎昕叹了口气,提起利剑,割断了赤骥的喉管,算是给它一个痛快的解脱吧。

    任君轶用狐皮大氅裹着晓雪,不让她回头去看赤骥的惨状,拥着她,上了自己的雪兔,将她飞快的带离那个伤心地……

    第二卷 万马之兴 二百八十六章边城少主

    二百八十六章边城少主

    晓雪低落的情绪,一直蔓延到边城——博塔堡。

    虽然地处荒凉,博塔堡却是一个比华焱二线城市还要大,还要繁华的城市。与其说是城市,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体系完善、类似于城市功能的庄子。

    不错,偌大的博塔堡却是私人产业,与皇族有关的私人产业。据说百年前,华焱内乱,众皇族为了争夺那个至高无上的位子,战火纷飞,生灵涂炭。当时最小的一位皇女,无意于皇帝的宝座,带着父君、宫人,在一众亲兵的保护下,千里跋涉,来到了边城,住了下来。

    本来,这博塔堡只是个贫瘠的小农庄,由于地处华焱覃闾通商的交通要道,再加上几任家主的苦心经营,慢慢地,这个不起眼的农庄,渐渐发展起来,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

    守着博塔堡的皇族一脉,似乎看透了皇家的内乱纷争,即便在内乱平定后,长达数十年的和平年代,依然拒绝了皇帝派来使者的召请,偏安于这个气候恶劣的苦寒之地。

    皇帝没有再勉强她们,一纸诏书下达,宣布博塔堡为华焱边城,流浪此地的皇族家主为城主,世袭罔替。

    博塔堡历任城主,在治理博塔堡上,都充分的显示了她们卓越的管理才能,尤其是现任城主,虽为男儿身,博塔堡在他的手中,却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他组织商队,从覃闾买进皮毛、药品、骏马、羊脂暖玉等覃闾特产,在博塔堡内进行批量转卖给华焱内地的商队,又把这些往来商队带来的华焱特产,如丝绸、瓷器、茶叶等覃闾缺乏的物品,全部吃下,转卖给覃闾的商人。他甚至垄断了边城的粮食交易买卖,苦寒的覃闾春夏之交,最缺的是什么?就是粮食了!

    有的人问,凭什么我们辛辛苦苦从中原带来的商品,一定要经你的手,让你们从中赚一笔,我们不会直接跟覃闾那边交易吗?

    很不好意思,商队要通往覃闾,必须经过博塔堡,再没有其他的道路,如果你长了翅膀,可以从万年冰封的雪山上飞过去,你尽可以直接前往覃闾跟她们交易。如果不能,那么抱歉,请你把带来的货品留在博塔堡,由城主统一收购。如果你想自己出售,也不是不行,你可以选择在博塔堡租一个门面,缴纳一定的税收。

    城主给的收购价也很合理,只从中赚取一成的差价而已,即便是这样,那也是不菲的一笔财富。博塔堡城主不认为自己是商人,他只觉得自己是在管理自己辖区的秩序而已。若是她们参加华焱所谓的商号排行,那么“八大商号”中估计第一第二的位置,要让出去一个了。

    博塔堡每年的三到八月份的十四、十五、十六三天,在西城开辟互市的集市。西城有一大片类似自由交易市场一般的空地,每到开市的时候,无论是身上总是散发着膻腥气的覃闾养马者,还是衣着华丽富贵的华焱珠宝商人,都会聚集在市场内,或采买自己需要的物品,或出售自己带来的货品。每个摊位,只收取五十个铜板的管理费。

    晓雪她们到达博塔堡的时候,恰逢四月十六。虽然覃闾华焱边境关系紧张,博塔堡的市集还是很热闹。

    晓雪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黎昕护着,她很自在地吃着在客栈亲手做的蒸糕,悠闲自在地像在逛商场似的。

    小葫芦站在她的肩膀上,捧着专门为它切割成小块的糯米蒸糕,啃两口吱吱两下,似乎在抱怨着没有饼饼好吃。

    晓雪侧过头去,伸出手指弹了下它的鼻头,又好气又好笑地道:“知足吧你,条件艰苦,有零食吃就不错了。你看整个博塔堡除了干果店外,有其他的零食出售吗?更别提点心了。想吃松子饼?你让我从哪变出烤箱来?”

    小葫芦兀自吱吱叫着,一脸嫌弃。

    “不吃拉倒,还我的。哼!白养活你这个小吃货,一到关键的时候,跑得影子都不见了。”对于上次遇到天煞阁副阁主,差点绕掉小命的事,晓雪一直耿耿于怀,连带着当时不知道跑到哪里的小葫芦,也迁怒起来。

    小葫芦一脸委屈,却不敢回嘴,谁叫当时它发现了沙地上最毒的赤纹蝮蛇,觊觎着对方的蛇胆,而擅自脱离队伍,去为自己谋福利去了呢?

    任君轶脸上带着淡淡地笑容,在晓雪跟小狐貂的互动的时候,他不听地在排列有序的摊位上,寻找着需要的物品。

    突然,他的目光停滞不动了,在一个比别的摊位大了一倍的皮草制品的摊位前,他被那厚厚的雪貂皮斗篷吸引住了。雪白的缎面斗篷上,绣着点点红梅,斗篷的领口和帽檐处,镶了一圈红艳似火的红狐皮毛,跟那艳丽的红梅遥相呼应,显得别致又打眼。

    “把那件斗篷拿给我看看……”

    “那件斗篷我要了……”

    几乎在同时,两个声音响起,一个修长有力的手指,和一个虎口处磨出硬茧的小一号的手指,一齐指向那个白貂皮镶红狐皮毛的斗篷。

    任君轶很奇怪谁跟他同时看中一件斗篷,便侧头看过去。一个衣着华丽,眼底隐藏着傲气和不逊的女子,也向他望过来。当看到他的容貌时,眼底的惊艳掩藏不住,不过当看清他已婚的打扮时,脸上现出可惜的表情来。

    摊主看到那女子时,脸上堆起谄媚的笑:“少城主,您能光顾小人的摊铺,真是蓬荜生辉呀!!您看中了那件雪貂斗篷,小的马上拿给您。”对于同时出声要那斗篷的任君轶,居然脸正眼都不看上一眼。

    任君轶本来脾气就不是很好,嫁给晓雪后,才稍稍收敛了一些。对于摊主的无视,他好看的秀眉拧成一团,声音沉了下来:“摊主,那件斗篷好像是我先看上吧!!”

    摊主打量了他一番,或许因为他的衣着气度非同一般,倒也不敢再怠慢,只是陪着笑道:“这位官人,您可能是外地人,不知道规矩,这整个博塔堡都是薛城主的私人产业,城主一家在各家商户有着优先购买权。再说了,少城主一直是本店的老客户,所以……您看,能不能换件其他的?”

    摊主解释时,旁边那位少城主挑了挑眉毛,要笑不笑地看着他,好像在说:跟我争?自不量力!

    任君轶被师父、母亲养出的大少爷脾气上来了,他脸板得比黎昕那冰块脸还要寒冷,剑眉倒竖,薄唇紧闭,指着那件斗篷,一字一顿地对那少城主,道:“这件斗篷,我先看中的!要么,斗篷留下,要么……你的命留下!!”

    “大胆!敢对少城主如此说话!!”女子身后跟随的四位护卫模样的高壮女子中的一个,大喝一声,其余的护卫也纷纷抽出腰刀,面露怒气地盯着任君轶。

    少城主秀气的眉毛挑的更高了,活了十七年,还真没谁敢这样明目张胆地威胁自己,何况对方还是个极美的男子。勾起唇角,少城主有些轻佻地笑道:“这位官人,你未出阁的时候一定是被女子们捧惯了吧,认为你看中的就一定是你的。别说你是个已出阁的官人,即便是再美上十倍的美少年,本少城主也不吃你这套。摊主,给我包起来,明儿罢市后,到城主府找管家要银子。”说着,拿起斗篷,冲任君轶挑衅地看了一眼,转身要走。

    任君轶怒极反笑:“你确定你能走出十步?”

    “哈哈……别说十步,就是百步千步,你能奈我何?”少城主一点也不把他的威胁放在眼里,反而还得意洋洋地把脚高高抬起,又重重落下,口中数着:

    “一步,两步,三步……”那脸上的表情实在有些欠揍。

    少城主的护卫们,手按在腰刀的把儿上,虎视眈眈地望着任君轶,生怕他突然发难一般。透过四名护卫组成的人墙缝隙,少城主继续着她数步子的行动:“八步、九步、十……”

    当她的第十步的步子踏在地上的时候,声音仿佛被身突然卡住脖子一般,戛然而止,在围观的好事者们诧异的目光里,少城主那并不十分挺拔的身子悄无声息地倒下了。

    四位护卫之首的高大女子,看到这一幕,脸上现出惊骇之色,她赶忙去扶少城主。然而怀中的少女已经没有任何意识,探手到她的鼻下,呼吸如常人。再把一把脉搏,没有一丝的一样。

    “少城主,少城主!”可是,任她怎么呼唤摇晃,少女却如陷入沉睡,怎么都叫不醒。其余三个护卫也慌了,若是少城主在她们几个的护卫下出了事,虽然不会送掉小命,却有可能被赶出博塔堡。在这博塔堡中,所有的亲兵护院都以自己的身份为荣,丰厚的薪饷更是令人艳羡。尤其是城主和少城主的贴身护卫,多少人都盯着她们姐儿几个的位置,想取而代之呢!

    她们也围在少城主身边,跟头儿一起一声声呼唤着,祈盼着少城主能够醒来。

    然而,少城主依然沉睡着,没有一丝醒来的迹象。发愁间,一个月白色的身影出现在视线内。

    任君轶捡起少城主晕倒时掉落的雪貂斗篷,轻轻抖了抖浮尘,又十分悠然地走到摊主面前,神态自若地问道:“多少钱,我要了!”

    护卫头头脑中灵感一闪,把少城主平放在地面上,刷地一声,抽出腰刀,对着身穿月白色衣袍的男子,喝道:“是你!一定是你使了什么妖法,少城主才会昏迷不醒的!”

    其他三位护卫以她马首是瞻,纷纷围过来,把刀口对向了中间的任君轶。

    “大师兄,这是怎么了?她们为什么拿刀对着你呀?”

    第二卷 万马之兴 二百八十七章跟我城主府走一趟吧

    二百八十七章跟我城主府走一趟吧

    晓雪一手捧着装着糕点的盒子,一手把玩着刚刚从别处摊子上买来的弯刀。覃闾的银鞘弯刀最是出名,一来它造型别致花纹精美,可以做装饰用;二来刀锋锐利,是很好的防身用具。

    晓雪手中的这把弯刀,刀柄用牛角雕刻制成,刀鞘银质,雕刻着虎头吉祥纹,上面镶嵌和珐琅和宝石。晓雪看中这把的原因,是刀鞘上的圆环,圆环上缀有丝线带子。丝线带子一头有环,可以挂在胯上;一头编有蝴蝶结,下面是穗子;一头有勃勒。勃勒是一种银子打的圆形饰件,上面有花纹,中间嵌有珊瑚大珠,显得更加的精美。

    前世出门旅游,晓雪最喜欢搜集各景点的特色产品,给朋友们带一些小礼物。这次出来,当然少不了给夫侍家人们带一些有各地特点的礼品了。这把银鞘弯刀,晓雪一眼就看中了,小晨晨那个小屁孩,对这种华美而又古怪的东东,最是钟爱。所以,即便价格稍微高了点,也值得。

    高就高点吧,咱又不差钱,至少买不到假货,晓雪心中是这么想的。

    不料,刚刚交易完,转身找本来跟在身边的两个夫侍,此时却全都看不见。晓雪看着拥挤的人群,不禁皱了皱眉头:若是在这集市上失散了,可真是不好找。

    正寻思着,不远处似乎有人闹事,喜欢凑热闹的晓雪便哼哧哼哧地挤进人群中,看到了人圈里的大师兄,以及几个拿刀对着他的“坏女人”。

    晓雪的印象中,大师兄总是清清冷冷,淡然处世,不喜欢沾染什么是非,更不会去主动惹事。所以那些跟大师兄对峙的家伙,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她哪里想到,大师兄为了给她买件称心如意的斗篷,居然把人家少城主给毒晕了呢?

    认定对方是恶人的晓雪,挤进人圈几步来到大师兄面前,横眉瞪眼一脸怒气地站到大师兄面前,刚买的弯刀横在身前,准备好好收拾这几个调戏大师兄的“败类”!

    “快让开,否则把你当他同伙,一起抓走!”护卫头头见又来了一位粉色衣衫的小姑娘,忙恐吓着。

    晓雪怒极反笑:“想抓我?那要问问我手上的刀愿不愿意!”说着,把那把花里胡哨的弯刀,在手中舞了舞。

    身后的大师兄却吐她的槽:“晓雪,你刀鞘没拔。”大师兄的声音虽然依旧淡淡的,却没有一丝的怒气,反而多了些调侃。

    晓雪将左手抱着的点心盒子,塞进大师兄的怀里。肩头上的小吃货,忙背主转移阵地,谄媚地跳上了任君轶的肩头,伸出小爪子要糕饼吃。在它的思想里,蒸糕虽然没有饼饼好吃,却比客栈中的垃圾食物要好吃上百倍。

    晓雪瞪了一眼对大师兄献媚的小葫芦,转身面对着四位人高马大,一脸凶相的女子。她拔开刀鞘,把那弯刀在手中舞出几朵华丽的银花,很满意,很趁手,虽然没有师父送的匕首好用,却也很不错了。

    正当晓雪跟少城主的侍卫们对峙着的时候,突然来了一队护卫队,一色的青铜盔甲,一色的尖尖头盔,为首之人更是正气凛然,英武不凡,很有些军人的气质。

    “怎么回事?谁在市集上闹事?”护卫首领眼中射出鹰隼般锐利的目光,在晓雪和她的对手间逡巡了一遍,看到对面四人的装束,目光一定,却没多说一句话。

    尽管那护卫首领的目光很凌厉,在黎昕时不时冷眼的训练下,晓雪对这小意思根本连睫毛都不动一下,她虽然不知道刚刚大师兄和对面的几人发生了什么事,还是很理直气壮地道:“她们四人,趁我不在,欺负我柔弱的夫侍!”

    见了护城队,脸上露出一丝喜色的侍卫头头闻言,口吐脏话:“放屁!!他柔弱??柔弱能说出让少城主留下命的狂言?他柔弱能让少城主没有任何知觉地躺在地上??凌统领,少城主现在吉凶莫测,快抓住她们,别让她们跑了!!”

    听闻少城主昏睡不醒,不辨吉凶,凌茉莉眉头皱得更紧了,她的嘴巴抿成一条线,目光往晓雪身后给小葫芦喂食的任君轶身上溜了一圈,很快收回,只盯着晓雪,问道:“蔡侍卫所言,可有此事?”

    晓雪伸头看看四位侍卫身后躺着的青年女子,好像是大师兄的手笔,可是大师兄为什么要对她施毒?一定是她们惹大师兄不高兴了!

    生性护短的晓雪,认定了己方无错,便继续理直气壮:“少城主了不起?少城主就能仗势欺人?既然你们欺负人,就不兴我们反抗的?不要觉得你们是一伙儿的,我邵晓雪就会怕你!”

    凌统领嘴角抽抽,认识她的人都晓得,她这人生性耿直,处理事情从不徇私,即便天王老子犯了错她也不姑息,因此得了个“凌木头”的绰号,意思是说她是一个榆木疙瘩。

    今日一个外地人,在博塔堡如此理直气壮地指责她包容少城主侍卫,莫非真是这些护卫仗势欺人?凌茉莉的眼光不由得向侍卫头头那一扫。

    那侍卫见状气得差点中风,拿着刀的手都抖了起来,面目狰狞地瞪着晓雪,撕了她的心都有了。因为太过生气,她的口条不停使唤,一个劲儿的:“你……你……”“你”了半天,没说出一句顺当话。

    晓雪都替她急:“慢慢说,别着急,姑娘我等着你呢?不会是被我拆穿事实真相,不知道如何应对了吧?”

    凌茉莉闻言,忍不住又皱了皱眉头,凌厉的目光,像刀子一样向那侍卫扫了过去。

    凌茉莉身上散发出的英武气息,让晓雪忍不住想到了她身为将军的娘,一种亲切之感油然而生,她笑得无比真诚:“这位姐姐,你也别生气,这五根指头还不般齐呢。侍卫中间难免有仗着城主的名头,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存在,何必跟她们这些狗奴才一般见识。等我讨回公道,请姐姐喝酒。”

    说着柳眉倒竖,冲那结巴了半天,气得浑身如打摆子一般的侍卫厉斥了一声:“说!怎么趁我不在,欺负我夫君的??不老实交代,让你尝尝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滋味!!”

    “你……你血口喷人!”那名侍卫头头,终于挤出一句话来,她重重地喘了几口气,指着晓雪身后云淡风轻的任君轶,几乎是暴跳着道:

    “他跟少城主抢同一件斗篷,抢不过,就下毒。凌统领,少城主现在还躺在地上呢,这可是铁一般的事实呀!”

    “斗篷?”晓雪回过头来,带着一丝迷惑地看着大师兄,想听听他的说法。

    “哦!对了。”任君轶想起搭在自己臂弯的雪貂皮斗篷,想给晓雪披上试试,无奈手中的糕点盒子太过碍事,他左右看了看,见身边不远处的凌统领手中空无一物,便疾走两步,将饼干盒子塞进她的手中,道:“帮拿一下,多谢!”

    凌统领看着手中被迫塞进来的盒子,嘴角又抽抽了几下。

    任君轶腾出手来,抖了抖那雪白和赤红搭配得非常显眼的斗篷,往晓雪身上一批,大小款式都非常合适,便满意地点了点头,道:“你的斗篷破了,我帮你相中了一件新的。这边城蛮夷之地,虽说做工和刺绣都粗陋不堪,不过用料货真价实。这斗篷内是雪貂皮,领子和帽檐则是赤狐毛,用色很亮眼。晓雪你穿上正合适!”

    看着身上的斗篷,晓雪的眼角也抽抽了几下,莫非大师兄真的迷昏对方为自己抢来这件斗篷?

    看到晓雪的表情,知道她在想什么的任君轶,为她系上脖子的带子,轻声解释道:“这件斗篷是我先看中的!!”言词虽然简洁,意思却很明朗,自己没错,是她们仗势欺人,要夺他看中的斗篷。

    “咳咳……”晓雪点了点头,继续盯着对面的几个侍卫,“听见了没,我家夫君先看中的,一定是你们仗着城主府的名号,硬抢我家夫侍看中的东西,所以他才会给你们点教训。我们邵家的向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让大家瞧瞧,谁才像主动挑事的一方??”

    别说围观的人群了,就是那护城队的队员们,看到一方是一身月白色长衫,低眉顺眼,如扶风弱柳的男子,一方是四位凶神恶煞般的侍卫们,心中的天平都纷纷侧向晓雪她们这边。

    围观的人群们小声地议论纷纷,护城队的队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为城主护卫队中出了这样的败类,而感到不齿。

    那几个侍卫想要解释什么,可是谁又听得进去她们的“狡辩”呢?

    身为护城队统领的凌茉莉低垂着眼眸,看着手中被塞进的糕点盒子,突然,她的目光凝在了盒子上的一处标签上,回忆着刚刚那粉色衣衫的小娘子的自称,神情一动。

    她不动声色地抬起头来,用那刀子般的目光,向外围一扫。顿时,人群中安静下来。她不带任何表情地对晓雪道:“姑娘若是相信在下的话,请你们跟我到城主府走一遭,自会还你们一个公道!”

    第二卷 万马之兴 二百八十八章who怕who?

    二百八十八章who怕who?

    晓雪眯着眼睛似笑非笑地望着那凌茉莉,从她古板而又严肃的表情中,并未瞧出恶意来,便扭头对大师兄说道:“要不……咱去参观下城主府?”不就迷倒一少城主吗,不就去趟城主府吗?who怕who?

    打不过咱跑,练了这么多年的轻功能是白练的?跑不过是话,暴雨梨花针咱还有三筒,一筒发三波针雨,把她们戳成刺猬。当然,咱对待内部矛盾,跟阶级矛盾要有本质的区别,就用……涂有超级迷|药的梨花针吧。嘿嘿……

    任君轶为她整理了下斗篷的帽子,淡然地点点头。经过上次天煞阁的险境之后,他可是把毒药改良又改良,毒药的品质又上了一个台阶,只要皮肤微微沾上一点,就很快传遍全身。你能捂住口鼻,不可能身体的每一寸每一分,都包裹的严严实实吧?至少眼睛要露出来吧?城主府他不怕,他身上的毒药即便整个博塔堡,说撂倒就撂倒,不留一个。

    晓雪突然觉得身边好似缺了点什么,她四处望望,纳闷地自言自语:“阿昕那家伙跑哪儿去了?怎么一转眼不见人了呢?”

    凌茉莉见状,道:“邵小姐在找人?要不要帮忙?”护城队的办事效率是她一直引以为豪的。

    晓雪微微皱了皱眉头,摇头道:“请凌统领的手下留意下一个黑色劲装,高高大大,挺帅气的男子,二十岁左右,总是寒着脸不太爱理人。他是我另一个夫郎,刚刚在市集走散了。如果找到他,让他直接去城主府接我们就行了。”

    此次城主府之行吉凶未卜,也不知道那位城主脾性如何。如果城主府以礼相待,那么就是去接她们的。若是动起手来,阿昕可是个极品打手,那时候去城主府不是接人而是抢人了。

    凌茉莉吩咐了手下,让她们继续巡城,自己带着两名亲卫,引领着晓雪夫妇两个,就要往城主府走去……

    皮草摊的摊主一脸为难地拦住了晓雪,指着她身上的斗篷,轻声道:“这位小姐,您身上这件还没给钱呢!”

    这件斗篷是她们店里数一数二的镇店之宝,这次拿到市集上,也是为了吸引客人的视线,不指望能在这儿卖出去。谁知道,这一拿出来,不但有人买,还为了这件斗篷引发了一场纠纷。虽说这城主少城主都不是仗势欺人的主儿,不过这斗篷此时被两位外乡人抢去了,到时候城主府不认账,又找不到这两位客人,岂不知鸡飞蛋打,得不偿失吗?

    望着摊主有些惴惴的表情,晓雪带着笑意的眼波,向大师兄脸上一扫,好像在说:说是给我买的斗篷,还不是我来买单?

    然而任君轶的脸上一点惭愧之情都未曾表露出来,依然带着淡淡的笑,似乎老公买东西,老婆买单天经地义,没什么好羞愧的。

    从大师兄脸上收回视线,晓雪冲着那摊主挑了挑唇角,露出极其灿烂的微笑,问道:“多少银子?”

    摊主看了看地上躺着的少城主,又偷偷瞟了眼公正无私的凌统领,不敢漫天要价,只报了个实打实的价格:“三百八十两。”

    晓雪二话没说,从怀中掏出一匝银票,一百两的数了四张,递给摊主道:“剩下的留老板你买杯茶吃,压压惊。今日给你添麻烦了,你这皮草价格很公道,我们还会再光顾的。”

    的确,这里的皮子比起京城来便宜了不止三倍,而且不乏稀有的品种,离开之前,一定多买上几块,给京城的夫侍和爹爹捎回去,留做明年的冬衣,倒是挺不错的。

    全国的邮政系统,在皇太女的积极筹备下,先开通了西北、西南,以及北部几个驻扎着军队的地方,将来逐渐遍及整个华焱大地。这边城中便有个邮政所,在这儿买的东西,可以直接邮寄回家,很是方便。

    晓雪挥手告别了陪着笑的摊主,很悠闲地跟在凌茉莉的身后,一路往城主府走来。少城主则被她的侍卫背着,一路走在前边,另一位侍卫早已飞奔离去,寻那博塔堡最有名的大夫去了。

    这凌统领虽然一直面无表情,却未曾像对待犯人一样待她们,反而不时地停下脚步,等候一会晓雪她们,迁就着她闲庭信步般的步调。只不过目光似乎总在不经意间扫在了晓雪手中捧着的糕点上。

    在凌茉莉第n次回眸等待她的时候,晓雪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笑眯眯地将手中糕点盒子捧高,送到凌茉莉的面前,诚心诚意地道:“凌统领,我做的红豆蒸糕,来一块尝尝吧!”

    不料这凌统领也不客气,道了声谢,从那盒子中捏了块蒸糕,就要往口中放。

    小葫芦可不乐意了,因为她不好意思拿大块的,只拈了一麻将大小的一块,那是晓雪为了方便小葫芦食用,而专门给它准备的小块。

    小家伙本就是个护食子的,它见自己的糕点被夺,便从晓雪的肩头一跃而起,四只小爪子抱着凌统领的手,毛茸茸的大尾巴忽扇忽扇的,扒在她的手上不愿意下来。

    此时,凌统领已经把糕点送到唇边,这样突如其来的状况,让她有些尴尬地停下了动作。

    晓雪又好气又好笑地拎着小葫芦的尾巴,想把小家伙从凌统领的手上拎下来。可是小家伙还是紧紧地扒在凌茉莉的时候,口中吱吱抗议着,一副誓死捍卫美食的慷慨模样。

    拿它没办法,晓雪只好陪着笑向凌茉莉道歉:“不好意思凌统领,宠物不懂事,只因你拿的那小块蒸糕,是为它准备的。呶,你还是吃这块大的吧!”

    凌茉莉额角出现三条线,感情是自己争了人家宠物的份子了呀!她面露尴尬之色,将蒸糕拿离自己嘴边,平摊着手掌,将那块蒸糕托在手心中。

    小葫芦终于撒开了四个小爪子,两只前爪抱起蒸糕,生怕凌茉莉反悔似的,闪电般离开对方的手掌,飞速蹦上了主人的肩头,小牙龇了龇,似乎露出胜利的微笑,继而抱着蒸糕啃了起来。

    晓雪赶忙递上一块大的红豆蒸糕,凌茉莉眼角抽了抽,似乎有些挣扎到底接还是不接。到底是红豆蒸糕的卖相好,魅力大,我们的凌统领纠结了半天,还是接了过来,恨恨地塞进嘴里。入口的甜软香糯,立刻使她有些凶悍的表情变得柔和起来,那总是闪着精光的眼睛,此时满足地弯成月牙状。

    虽说这边城繁华度不比内地各大城市差,毕竟地处西北严寒地带,很多物资跟不上,尤其是吃食方面,以肉食为主,这样精细香甜的糕点,实在是少之又少。

    晓雪看着她一脸感动,很想吃又舍不得吃的模样,突然觉得这个古板严肃的护卫统领也挺可爱,这么个只是简单用糯米红豆蒸成的糕点,也能让她感动成这样模样,若是她尝到我们邵记糕点铺子的糕点,那不痛哭流涕,不能自已呀!

    吃了半片,终于还是不舍地放下,从怀中掏了方干净的帕子,小心的裹起来。凌茉莉想着家中那个怀有身孕的夫郎,很早听内地来的商人说那京城邵记的糕点和快餐店,就惦记着能吃上一块,哪怕是一口,也觉得是幸福的事。虽说,三百多里外的琛城有那“邵记快餐”的分店,可是平时她事务繁忙,抽不出时间陪娇嫩的夫郎去那琛城,一直满足不了他的这个小小愿望。

    今日,邵记的创办人邵晓雪亲临博塔堡,能够吃到她亲手做的糕点,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口福的,礼儿一定会很高兴的吧?想着家中那个娇憨可人的小东西,凌茉莉脸上的线条更加的柔和了。

    “凌统领?凌统领!”晓雪见她感动完了,又陷入沉思中,脸上的幸福与温柔是掩饰不住的,便有些好奇地唤了她两声。

    凌茉莉很快从思绪中醒来,她的脸上微微一红,忙将裹有红豆蒸糕的帕子小心地塞进怀中,说了句“走吧!”便大踏步地走在前面,她的步子又大又急,似乎后边有什么在追她似的。可苦了晓雪喽,紧赶慢赶,悄悄用了轻功,才跟上她的步子。

    博塔堡的建筑以古朴大气为主,有着返璞归真的粗糙之美。城主府外围的墙壁是粗砺的砂石砌成的,显得坚固而又质朴。院中的景致也带着粗犷豪放之气,粗壮挺拔的白杨树,低矮遒劲的沙枣树,就连那假山也比京城的多了些雄武之感。

    晓雪她们跟在背着少城主的侍卫身后就进了城主府,城主府的下人们见到少城主那副模样,都慌张着去禀告城主去了,只余下那官家模样的老妇人,强忍住惊慌,招呼着凌茉莉,将她引向书房所在的院落。

    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老管家有些焦心地询问着:“凌统领,少城主这到底是怎么了?今早还高高兴兴地说是去市集上,看看能淘到什么好东西没有,怎么人事不醒地被背回来了?也没见着她身上有伤呀?”

    凌茉莉眼角扫过气定神闲的任君轶,仿佛少城主那副模样跟他好不相关似的,不由得抽了抽嘴角,答道:“据说在市集上跟人争一件斗篷,起了纷争。”

    老管家浓眉一竖,很有些傲气地道:“肇事者抓到了没有?不就一件斗篷吗?至于将人打得昏迷不醒吗?”

    凌茉莉苦笑了下,道:“人,我带来了,等着城主发落呢!”

    第二卷 万马之兴 二百八十九章与城主的交易

    二百八十九章与城主的交易

    老管家正待追问下去,去请大夫的侍卫拖着一名年约五旬的老大夫,匆匆忙忙向少城主的院落大步而去。可怜那满脸褶子的大夫,被又高又壮的侍卫拽着胳膊,一路踉踉跄跄,好不狼狈。

    老管家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忙斥责那位粗鲁的侍卫道:“轻点儿,你以为洪大夫像你似的,皮厚肉粗禁折腾呀!你这粗手粗脚的,若是伤了我们博塔堡的名医,你赔得起吗?”

    转向那以为她的话终于能歇一口气的老大夫,拱手道:“洪大夫,对不住,实在是因为少城主有恙,才让您如此仓促的赶来。”

    洪大夫重重地喘了几口气,大冷的天儿,她的头上却冒出几点汗珠。抬起袖子在额头上蘸了蘸,声音中依然有些喘息地回礼道:“不碍事,少城主的身子要紧。我……”

    突然,她睁大了眼睛,眼珠一动不动地盯住一个方向,好像看到什么令她震惊的事。

    晓雪好奇地顺着她的视线望去,顿时很不悦地横眉瞪眼:“嗨嗨!!往哪儿看呢?”这个臭不要脸的,居然敢当着她的面,直勾勾地盯着她的夫婿。虽然大师兄长得很好看,你也不看看自己那张老脸,跟泔水中捞出的馊抹布似的,还对这人家美貌夫侍流口水?

    晓雪边冲她皱眉怒斥,边移步上前,挡住了老家伙的视线。一般再怎么觊觎对方的美貌,人家妻主发话了,而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识相的都会收回视线,退一步掩饰下自己的行径。

    谁知那洪大夫,不但不收回她肆无忌惮的目光,还伸出手来,要拨开晓雪挡住她视线的身子,眉头皱起来,好似责怪晓雪挡住了她的目光。

    晓雪怒极反笑,还从未见过如此色胆包天的家伙,不教训教训你,你还真当咱是病猫呢!晓雪将手中的糕点盒子,往凌茉莉方向一扔,把手指扳得“啪啪”响,脸上的表情已经出离愤怒了。

    老管家见状,很奇怪一向正派严肃的洪大夫,怎么会如此失态?她提醒似的拉拉洪大夫的衣角,不料人家一点也不领情,反而嫌碍事似的一把将她的手拨拉开。

    就当晓雪的拳头快要k上她的面颊的时候,她依然伸着头向任君轶的方向望着,口中极其恭敬地问道:“请问公子是‘小医仙’任公子吗?”

    听到她的问话的晓雪,拳头几乎是扫着她的面颊停下来了。原来是熟人,还以为是登徒子呢。不过夫侍被这老东西那样红果果的盯着,好似苍蝇叮着臭鸡蛋一般(喂喂!哪有将自己漂亮俊夫侍形容成臭鸡蛋的?),晓雪心中感到很不爽,瓮声瓮气地纠正她:“什么公子,要称呼官人,‘小医仙’嫁人了,不知道吗?”

    老大夫连个眼角余光都不给她,她彻底被无视了。洪大夫的脸上露出如粉丝见了偶像般狂热的表情,眼中散发出来的光更是炽热无比:“任公子还记得老朽吗?十年前,老朽去莫离山求胡前辈指点医术的时候,跟任公子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当年,自觉医术不凡的洪彩英,满怀着傲气,到莫离山要跟成名了不下于三十年的胡晓蝶切磋医术。这胡晓蝶虽号称江湖第一名医,性情却十分古怪,听了她的来意,二话不说,把洪彩英直接敲晕了,扔在山下,省的她老是纠缠不休。

    恰逢下山代师父帮人问诊的任君轶归来,年仅十岁的任君轶,性子还没这么冷淡,粉粉嫩嫩中带了些稚气,他看到路边昏倒的洪大夫,以为是上山求医的病人,没坚持到山上便晕倒了呢。

    救醒了洪彩英,知道她的来意后,任君轶不忍她上山再被师父虐,便好心跟她探讨了几种疑难杂症,说是探讨,其实都是他在说,而洪彩英只是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那表情像看到小萝莉的怪蜀黍,看得任君轶心中一阵发毛,丢下洪大夫跑掉了。

    虽然只是半个时辰的医术“交流”,天分极高的洪彩英却受益匪浅。对医术如痴如狂的她,怕自己忘了“小医仙”的教导,趴在路边的石头上,和着山泉水磨的墨汁,将任君轶跟她将的每一句话,字字不落地记了下来。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洪大夫凭着任君轶的一番指点,慢慢在医界闯出了自己的名号。

    时隔十年,再次见到对她声同再造的“小医仙”,她能不鸡冻吗?激动的同时,心头也涌上一股狂喜,希望医术日渐成熟的“小医仙”能使她再次获益。

    任君轶隐隐约约想起这段往事,只是淡淡地冲她点点头。

    洪大夫有好多问题想要问,可是没容她问出口,那位拉她来的大老粗侍卫,很不识相地打断了她的话:“大夫,少城主等着您救命呢!”

    洪大夫皱了皱浓眉,不高兴地道:“你们什么意思?堂堂医界的翘楚‘小医仙’在此,还用去请别的大夫?这是对任公子的亵渎和侮辱,还不像任公子道歉?”

    那名侍卫看到表情好似没人事儿似的的任君轶,脸气得通红,用手指着他,脸红脖子粗地嚷道:“就是他,少城主才变成这副模样!指望他给少城主治疗,不是给他再次伤害少城主的机会吗?”

    “住口!!”如果有胡子的话,估计洪大夫会气得胡子都翘起来,她不顾自己五十多岁高?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