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夫纳侍第16部分阅读
娶夫纳侍 作者:rouwenwu
小世子和小老板不被蛇咬伤。
晓雪一边弯腰蹲下,把钩子尖端朝下慢慢地伸进去,一边对小世子说:“你看这个洞口,和虾子藏匿的洞口不同,这洞口附近有光滑的游痕,洞里的水也上下微动。这不是小龙虾的洞府,而是黄鳝的。”
“黄鳝?”小锁和小世子都不约而同地重复着这个陌生的名词。
“是的,是黄鳝,也叫鳝鱼,长得有点像蛇,不咬人,可以做菜,肉质细嫩,非常好吃。过来,我教你们钓黄鳝。你们看,鱼钩下去了,这鳝鱼呆呆地,而且跟小晨晨一样是好吃鬼,嘿嘿,看着吧,它准会像饿过几天一样狠命地一口咬上,并立即把钩往里拖。”小世子本来想反驳晓雪说他是好吃鬼,却被眼前鱼钩被拖的场面吸引住,屏气宁息地看着。
“这时,我们趁势左右手交替着用力把钓子缓缓拉出来……半条鳝鱼露出洞外时,就左手把持着钓子,右手伸出中指会同食指与无名指把鳝鱼牢牢地夹住,拖出洞外,迅速扔进竹篓里。”随着晓雪的解说,一条长长的大母手指那么粗的鳝鱼被扔进篓子,那条被钓上来的鳝鱼在篓里先是狂跳一阵后,安静了下来。
小锁现在已经安定下来,跟小世子一起伸着脑袋去看这条新鲜物件儿。那黄鳝体细长呈蛇形,体前圆后部侧扁,尾尖细。头长而圆,嘴巴大,没有鳞,浑身滑溜溜的。小世子看着黄褐色的鳝鱼,迟疑道:“这个真的能吃?”
“当然美味又营养,咱们找找,看还有没有黄鳝洞,多钓一些回去加餐喽”晓雪一反刚刚懒洋洋的模样,来了兴致。
小世子也让晓雪帮他做了个钓钩,串上钓饵,高高兴兴地围着水塘找洞口。还别说,到中午的时候钓上来五六条大鳝鱼呢。
“小老板……您过来看看,这应该也是虾子吧”负责看着瓦罐的贺谨,现在正瞪着眼睛看着罐子里的一种青皮透明的生物。
晓雪把手中的钓钩给小锁,让他继续钓刚刚找到的一个洞口,自己跑过来。首先看到的是水塘边那个小桶里,二十几条两寸、三寸不等的小草鱼,在桶里慢悠悠地游来游去,她龇牙一乐:“收获不小嘛野生小草鱼,熬汤最补了。”
然后跑到贺谨身边,伸长脑袋往罐子里看,赫一条大草虾在罐子里扑腾呢。晓雪伸手把草虾捞出来,惊喜地看着它肚子上那一坨已经成型的虾仔,高兴地用肩膀撞了下贺谨道:“不错嘛,继续,多钓几条养起来,赶明儿在庄子上弄个草虾养殖塘,清蒸对虾、香辣虾、黄金虾……嗯有口福了,还可以大赚一笔呢,哈哈”晓雪做着养殖发家的美梦。
这季节正是对虾繁殖的时候,贺谨又钓上来几条带崽的对虾。这对虾本来养殖周期就短,而且繁殖快,不出两年,还真让祝雪迎搞出个对虾养殖基地呢,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中午时候,收获满满的一行人回到晓雪的小厨房。祝雪迎又开始大显身手,做了鳝鱼大餐:“泡椒鳝鱼”“红烧鳝段”“ 北芪黄鳝汤”“生爆鳝片”“梁溪脆鳝”“蒜香鳝鱼”……
小世子没想到鳝鱼看起来那么丑丑的,吃起来却是分外的鲜嫩可口,直嚷嚷明天还要去钓鳝鱼。晓雪告诉他,想吃鳝鱼不需要那么麻烦。天黑前可以去湖边放钓子,因为鳝鱼在夜间会四处出游觅食。用于散放的钓子,拿种钓鱼线只要两尺左右,一头系在一根大号的缝衣针眼上,拉过来在中部偏向针头部位打两个结,另一头拴在一根小木棒上,就成了。
下午时候,几个人一起总共做了几十把,每把穿上一段大蚯蚓,随意插在池塘的边上,等鳝鱼上钩。鳝鱼若吞吃了就会被缝衣针刺穿身体,牢牢卡住而无法脱身。晚上小世子回去了,晓雪与谷化风合作照着风灯去塘边,像捡拾一样,乐呵呵地捉回好多条鳝鱼。
第二卷 万马之兴 第七十五章 夏日午后的片刻悠闲
第七十五章 夏日午后的片刻悠闲
祝雪迎惬意地躺在后院那棵粗壮梧桐树下的躺椅上,这躺椅当然是晓雪画图,让镇上的木匠给专门打制的。躺椅椅面是有间隔的竹板条,透气凉爽,躺椅下是小木马那种可以摇晃的弧形木板,躺着可以上下摇晃非常舒服。
此时的晓雪就微闭双目,似乎睡得很熟,身旁为她打扇的是韩管事的双胞胎之一韩秋,夏天本来就是瞌睡的季节,韩秋一手支在躺椅的扶手上,一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扇子,脑袋还点呀点的。
谷化风处理完前院铺子中的杂事,来到后院,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情景:晓雪轻闭双眸,翘起的小脚丫子不时地上下晃动几下,她常常的睫毛在下眼睑上投下了浓密的阴影。她的闲适引得旁边的韩秋瞌睡连连,头点得如小鸡啄米。
谷化风不由得放轻了脚步,蹑手蹑脚地粥到晓雪身边,接过韩秋手中的团扇,示意他去休息,自己坐在韩秋的位置上,轻轻地为晓雪打扇。
他静静地望着晓雪恬静的睡颜,晓雪的肌肤入夏后,由于被闲不下来的小世子缠着,陪他上山下水的疯跑,而晒成了健康漂亮的蜜色,衬着她深邃秀美的五官,更增加了女子的独特魅力。可是晓雪却不这么认为,她不止一次抱怨说:“臭晨晨,赔我白皙亮丽的肌肤不公平啊,为什么晒一样的太阳,你的皮肤这么也晒不黑,还是像牛奶果冻般的洁白无瑕,你看看我,都快成小炭疙瘩了……”
身为一个女子,晓雪是有点过度在意自己的容貌了,哪怕是长了个小小的痘子,都大惊小怪个半天,还不停地用茄子片擦涂。为了这晓雪经常被赵明英那群损友戏称“男男腔”“假小子”,不过晓雪可不管这些,依然我行我素,最近因皮肤晒黑,晓雪又开始折腾牛奶、蜂蜜、蛋清面膜,说是可以美白,还缠着谷化风陪她一起敷。
想到这里,谷化风手上打扇的动作一顿,无声地笑了笑。长的清秀俊美如男儿又怎样,爱惜容貌男儿气又如何?她都是他捧在手心的至宝。是的,这样率真可爱,才华横溢的晓雪,是他的,完全属于他的。可是,像这样完完全全属于他,有能有多久呢?谷化风想到梨花寺门前算命先生的话,想到晓雪的大师兄,那个清冷如月,高洁圣洁的任君轶离去时,眸子中的无限依依;想到那个整日黏着晓雪的可爱乖巧又有点笨笨的小世子,那满心满脸的完全依赖……谷化风手中的扇,渐渐慢了下来。
祝雪迎并没有睡着,只是在闭目养神。炎热的午后,清凉的树荫,凉风阵阵的扇……正是闭目养神的大好时机。夏天的晓雪总是这样懒懒的。
谷化风进入后院虽然刻意放轻了脚步,依然逃不过晓雪的耳朵。自从师父胡晓蝶帮她洗髓,并且打通经脉后,她体内凭空多了三四十年的功力,要是在江湖上得羡煞多少人啊。如果她再服下大师兄送的可以增长一甲子功力的“灵禅丹”,那么她绝对会成为叱咤江湖的一代怪杰。可是晓雪志不在此,她认为灵丹可遇不可求,用一颗少一颗,应该留给最最需要它的人,说不定将来她还得靠这个保命呢。不光灵丹不愿意吃,就连师父教的内功心法,也只每日睡觉之前盘膝演练一遍,怎么劝说都不肯下功夫去练,气得胡晓蝶甩手离去,不过两天后又回来了,舍不得徒儿的好手艺嘛。
拜晓雪体内功力所赐,她的五感六识变得格外灵敏,夜静时,几百米以外的轻声细语都能清楚地听见,她还因此对听人家夫妻的床脚而乐此不疲。她对细微的辨识度很高,可以从呼吸声来准确地辨别来者是谁,更别说是脚步声了。所以,当谷化风自以为很小心地坐到她身旁,晓雪也看似熟睡地瘫在躺椅上,睫毛都没动一下,却已经知晓风哥哥就在身边。
晓雪依然静静地躺着,耳边除了前院铺子里的嘈杂,就剩下树上知了没命似的扯开嗓子,嘶哑地鸣叫。听着这响亮的知了声,晓雪的心思又回到前世,阿爸总喜欢在夏夜,带着孩子们,去村子附近的林子里摸知了。每到这时候,是晓雪和哥哥姐姐们最快乐的时光,不但可以享受到其中的乐趣,第二天还可以加餐呢。
夏天晚上,尤其是刚刚下过雨,知了猴在夜色的掩护下,从湿润松软的泥土中钻出来,爬上附近的树干,褪掉它那褐色的丑陋外壳,蜕变成有透明翅膀的歌唱精灵。刚刚入夜时是摸知了最好的时机,如果早了,知了还没出土;如果晚了,知了已经蜕皮无法食用了。所以,一入夜,村子附近灯光绰绰,那是拿着手电筒和蓄电灯去摸知了的村民们,其中也包括晓雪一家。
“风哥哥……”晓雪依然闭着眼睛,她怕自己睁开眼睛,回忆的泪水会流淌而出,“铺子里没什么事吧?”现在铺子里的一切事宜都由谷化风和林豆蔻分工处理。谷化风的管理才能已经初露头角,晓雪已经着手有计划地把他培养成自己的左右手,成为前世总经理型 的人才。将来如果有机会扩成铺子的话,有了风哥哥这个帮手,她依然可以做个闲散的甩手掌柜。
“嗯,铺子里的事宜早已上了轨道,大家各司其职,没什么事儿好忙的。”谷化风为晓雪高明的管理用人所折服,经晓雪安排的人事工作,往往事半功倍。
“啊……”晓雪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真舒服啊,难道粘人虫没来烦我们……”
“刚刚贺护卫传信说,小世子昨儿摘菱角,晒伤了皮肤,现在脸上红红肿肿,又抹了药。小世子觉得自己丑丑地,不敢出来见人,所以这几日,都不会来缠你了。”
“自作自受了吧,哼那小白脸仗着自己晒不黑的体质,大中午地步带帽子,不晒伤才怪。嘿嘿……咱黑也有黑的好处,可以抵挡紫外线的袭击。”祝雪迎幸灾乐祸加自我心理建设。
“晓雪……小白脸是用来形容靠男子吃饭生活的不学无术的女子的。”谷化风无奈地纠正晓雪的错误。
“哦”晓雪虽然来这个世界一年多了,还是不太习惯这些乾坤颠倒的习惯,“小晨晨的皮肤太白了,才容易晒伤。”
晓雪抬眼看了看谷化风小麦色的棱角分明的俊脸,道:“还是风哥哥的肤色看着舒服,健康、阳光,充满活力的感觉。”
谷化风在晓雪的潜移默化下,不似别的男子那么在意自己的容貌肤色,在见惯了小世子的纯洁俊秀,任君轶的飘逸俊朗后,他认知到自己无法在外表上超越他们,就刻意忽视自己的外在,陶冶自己的内涵,争取在晓雪身边最大限度地帮助她,让自己成为她离不开的左右手。他知道晓雪不喜欢男子像菟丝花一样依赖着妻主,她更喜欢独立自信有自我的男子,他一定会成为她期待的那样的夫侍……
第二卷 万马之兴 第七十六章夏夜里的“尸体”
第七十六章夏夜里的“尸体”
“风哥哥——”晓雪的呼唤把谷化风从思绪中拉出来,他温柔地微笑着回望她。
祝雪迎坐直了身子,冲他灿然一笑,满心期待地道:“风哥哥,今天晚上咱们上山去摸知了吧,很有趣的呢。”晓雪想找到遥远的童年回忆。
“晚上上山?不好吧,夜里山上有猛兽出没的,周猎户家的老2不就是打猎回来晚了,被吊睛虎咬掉整个肩膀,差点没命回来吗?想上山,还是等白天吧,晚上不安全。”谷化风婉转地否决晚上上山这个提议,主要还是以晓雪的安全为考量,他不想自己真爱的宝贝受到一点点伤害,哪怕只是种可能。
“咱们又不到深山里去,只在山脚边缘的小树林里活动,不会遇到什么猛兽的。再说 ,咱俩跟老怪物学了这么久的功夫,如果还被猛兽所伤,只能说老怪物的本领太水太菜,以后没必要再跟她学这劳什子武功,受她虐待了。”胡晓蝶要听了这番话一定气得跳脚,她不认真学功夫,还把错误怪罪到师父头上。在晓雪看来,弟子有错师父服其劳,教不严师之惰嘛。前世的教育界不是有句名言“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嘛(在身为教师的姽婳眼里,这句话狗屁不通。唉老师难为啊)。
“要是你在不放心的话,咱们把老怪物带上,充当保镖。上次遇到那么大一群狼,不是也有惊无险嘛。去吧,去嘛……好不好。”祝雪迎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居然连撒娇这一招都使出来了。喺——快而立之年的灵魂,居然对着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撒娇,也不害臊。
谷化风迎着祝雪迎期待满满的眼神,加上她难得的嗲嗲的撒娇声,哪里还舍得拒绝她,让她失望?在他听到晓雪欣喜的欢呼时,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点头答应了。
天色还未转暗,心急的祝雪迎就已经开始忙乎开了:在裸露的手脚胳膊上擦上从师父那a来的防虫药水;装知了猴的窄口小竹篓,用透明纸糊成的透光性很好的灯笼;防御用的削铁如泥的小匕首……
谷化风还是觉得不放心,真的去请师父帮忙充当保镖,却被胡晓蝶一阵臭骂,轰了出来。还说什么“不好好练功,就知道跟着那小家伙瞎胡闹”“我胡晓蝶的徒弟,还怕那四脚的野兽?”“身怀三十多年功力的高手夜走山路,还需要保镖,不怕人笑掉大牙”……巴拉巴拉……
谷化风被骂得灰头土脸的,晓雪却在旁边没心没肺地笑看着。本来韩秋韩夏俩双胞兄弟要跟去当跑腿,却被晓雪以自顾不暇,哪里有工夫去照顾他们为由,拒绝了。
夜幕,终于在晓雪的期盼下,悄悄降临。整个巴彦克拉山被裹上一层浓黑的天幕。夜虫在草丛中、叶片下,拉起悠扬的小提琴。萤火虫提着小灯笼,呼朋引伴地做游戏。
突然,一只夜枭仿佛受了惊似的冲天而起,夜虫像约好了似的,琴声戛然而止,萤火虫也惊慌失措地四散而逃。林间的小路上,两个亮点,忽明忽暗。
静寂的山林里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充满喜悦的声音:“风哥哥,看这儿有一只……啊这棵树上有两只呢好多知了猴呀今天晚上一定能满载而归,嘻嘻……”那声音甜美得让夜虫也好奇地从叶丛中探出头来,悄悄窥探着,打量着……
那两点亮光自然是趁着夜色出来摸知了的祝雪迎和谷化风两人了,他们顺着弯曲的林间小路,借着风灯微弱的亮光,在树干上树根边寻找幼蝉猴的影踪。巴彦克拉山这个天然的宝库,成千上万年未觅得知音,所储所藏自然丰富。那在晓雪之前从未被迫害的幼蝉,数量颇丰。不到半个时辰,晓雪和谷化风的小篓子,已经装满大半。
谷化风看看今晚的收获,对晓雪说:“晓雪,已经捉了不少知了猴了,咱回去吧……”身边的灌木丛里一阵马蚤动,打断了他 要说的话。
那个灌木丛中窜起一个黑影,像无头苍蝇似的,直往晓雪身上撞。祝雪迎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那个自投罗网的家伙。谷化风忙提着灯笼照过去,原来是一只被他们惊起的山鸡,这家伙在黑夜中眼神不好,逃的方向错误,成了瓮中之鳖。
祝雪迎眉开眼笑地望着手中的惊喜,拎着扑棱着翅膀的可怜的笨山鸡,调侃道:“天堂 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哼哼到了姑奶奶手里,保证让你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名流千古,万古长青……”晓雪乱用成语的功力和《还x格格》中的小燕子有的一拼
晓雪看着手中的意外,回头对着风哥哥笑盈盈地道:“风哥哥,咱们再往里走点,说不定还有令人惊喜的收获呢。”
谷化风刚要说什么,祝雪迎已经提着小灯笼,一蹦一跳地向林子深处走去,除了用灯照树干摸知了外,又多了一项任务:不时用脚踢踢一些茂密的灌木丛,看是否隐藏着山鸡野兔之类的小型野物。
林子越走越深,谷化风看她兴致正浓,也就没有扫她的兴,只是全身戒备着,打开双耳倾听附近的动静,以防有什么不测。
突然,走在前边的祝雪迎停住脚步,侧耳静听,神情颇为专注。谷化风也放轻了步子,走到她身边,刚 要张嘴说什么,被晓雪用指尖堵住嘴唇,那细嫩的指尖划过唇瓣,在他心上也划过一丝涟漪。谷化风的脸不禁红了,在夜色的掩映下,没有被晓雪发现。
晓雪放开风哥哥的嘴唇,没有发现自己惹得纯情少男动了春心,只是一味地猫着腰,悄悄地向前迈进。左边大约一百米的草丛中,刚刚传来细微的悉悉索索的声音,虽然极为微弱,却没逃过她灵敏的耳朵。嘿嘿一定是夜里觅食的野兔,捉住它给娘亲当下酒菜。晓雪现在的身手,捉野兔绝对不在话下。胡晓蝶要知道她的徒儿用自己的绝世武功捉野兔,撞墙的心都有了。
晓雪的脚步轻轻,踩在草地上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她渐渐逼近声音来源处的一丛一尺多深的草丛,周围还有几簇灌木,正是动物掩藏行迹的好地方。
近了,又近了。晓雪轻手轻脚地拨开草丛,咦?怎么没有机警的兔子挑出来?她把手上的灯笼凑上去一看。赫晓雪看到眼前的情景,吓得手一哆嗦,差点没把手上的灯笼扔掉。
草丛中哪里有什么野兔,地上赫然躺着的是一个脸色煞白,双目紧闭,死人般一动不动躺着的黑衣少年。
刚刚为了不惊动她心目中的猎物,趴在地上拨草丛的祝雪迎,鼻子距离那煞白的面孔仅一拳的距离。前世今生从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死尸的晓雪,很没用地抖着嗓子呼唤她的风哥哥:“风……风哥哥,这……这里……有死人……”
谷化风本来也蹑手蹑脚地跟在她后边,在她靠近草丛的时候,他屏息停脚,只等着她传来猎物得手的欢呼。可是却传来她颤抖的受惊的声音,心中忽地一紧,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晓雪身边。
他首先关心的是晓雪有没有受到伤害,见她只是脸色有些苍白,嘴唇有些颤抖,并没用受伤后的痛楚。才顺着晓雪的目光望去,看到那具“尸体”也是一惊,仔细辨认,发现不是镇子里的居民,又看看他一身劲装,满身血腥之气,估计是江湖仇杀。
谷化风搂住晓雪的肩膀,安慰地说:“晓雪,别怕,不过是一具尸体而已。”
突然晓雪往前探了探身子,嘴里“咦”了一声,谷化风忙问:“怎么了?”
“他……刚刚好像动了呢……”晓雪小小声地回答。
谷化风也跟着晓雪凑近了那名少年,晓雪上前仔细查看,又慢慢伸出小手,探向少年的鼻息,离少年鼻子还有两寸远时,少年的眼睛猛然张开,那浓黑的眸子亮如星子。晓雪吓了一大跳,少年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死盯着晓雪,晓雪正待挤出一丝抱歉的微笑时,那少年的眸子暗淡下来,头一歪,又没动静了。
第二卷 万马之兴 第七十七章救了美少年
第七十七章救了美少年
“啊死了?”祝雪迎记得前世的狗血电视剧中,角色的脑袋一歪,就表示嗝屁了,不由得惊呼一声。
谷化风定了定神,伸手摸了摸那少年的颈脉,还好,虽然极其微弱,还是有脉搏的。他心里松了口气,毕竟一个生命在他眼前流逝,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他收回手对一脸惊魂不定的晓雪摇了摇头,道:“没有,还有脉搏,不过如果不及时救治的话,随时有生命危险。”
晓雪听说那少年脉搏还在跳动,松了口气,还好没死,否则回去非做噩梦不可。她望着少年死白的面色,赶忙道:“咱们赶紧把他弄下山,有老怪物师父在,应该死不了,否则不砸了她‘武医双绝’的名头吗?”
谷化风把手中的灯笼猎物递到晓雪手中,俯身背起呼吸微弱的黑衣少年,疾步往山下走去。晓雪原地静听一会儿,没发现有其他的动静,忙紧走疾步,跟在风哥哥后面为他照明。
晓雪拜胡晓蝶为师后,作为附带条件,必须连谷化风一起教。相对于晓雪的惫懒和滑头,谷化风倒比她这个正牌的徒弟用功多了,天分也不错,一年下来虽然没有晓雪那速成的高深内里,基本功和武术底蕴可扎实多了。练武的好处之一,身板结实不少,背起身量基本已经长成的黑衣少年,倒是一点也不觉得吃力。
很快回到了内院,晓雪并没有惊动已经歇下的父母,径直窜进师父的房间,把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嚼着肉干的胡晓蝶一把揪起来就前院走,边走边急切地低声叫道:“师父,快等你救命呢”
胡晓蝶在晓雪闯进来的时候,就惊异地望过来,在她揪上自己衣襟时,还嚷嚷道:“干什么啊,这是?”还想去甩开晓雪的桎梏。
听到晓雪焦急的喊救命,顾不上挣扎,由着徒儿拽着自己往前院去,仔细打量了徒儿没发现什么异样,又看到她脸色苍白,一脸焦急,第一反应就是小风厨师了,于是猜测道:“怎么了?小风受伤了吗?”
“不是的,别乱猜。”晓雪转头白了他一眼,依然没有放开扯着她衣襟的手,径直往谷化风的房间里去。
胡晓蝶还想说什么,房子里呛人的血腥味让她忘记自己想说的话,三步两步走进内室,见谷化风好好地站在床边,青色的衣衫干净完好,心里不由送了口气。她移开目光,往床上看去,一个衣衫被利器划得残破不堪的少年,面如金纸,死人般地躺在那儿,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呼吸声。
胡晓蝶皱了皱眉头,不满地嘟囔着:“怎么去摸个知了猴,也能捡到个麻烦?”虽有不满,手却 已经搭上了少年的脉搏,眉头皱得更紧了。
回头去拎师父药箱的晓雪,见师父皱紧了眉头,不由担心地问道:“师父,他还有救吗?”
胡晓蝶道:“气血微弱,失血过多。脉象紊乱,五脏六腑移位,内伤不轻啊……嗯,的确有些棘手。”
晓雪看了看那个随时都有可能断气的少年,刚想说些什么,却被师父打断了:“小风,脱下他的衣服,先吧外伤处理妥当,再任他流血下去,大罗金仙也救不了他了。”
谷化风听了,急忙去解少年的衣扣。胡晓蝶递给他一把利剪,道:“用剪刀剪开衣袖吧,他的伤还是少动为妙……晓雪,你还是回避下吧。”胡晓蝶瞥见伸长脖子好奇地往前凑的徒儿,对她说道。
晓雪眨巴着眼睛,纳闷道:“为什么要我回避?”
谷化风解释道:“男子如果被女子看了身体的话,是要以身相许的……”
晓雪撇了撇嘴,反驳道:“师父也是女子,要娶也是她娶。”
胡晓蝶道:“医者父母心,治病救人不需死守男女大防。再说了,我要是回避了,谁给他医治啊?”
“我一个小孩子,讲什么男女大防,真是笑话。我救他回来的,就要对他的生命负责,我还是在这看着吧。再说了,徒儿还从没见师父一展医术呢,师父就让我在这长长眼吧。”晓雪胡搅蛮缠,一副我就是赖着不走了的无赖样。
胡晓蝶在谷化风清理完少年身上的血迹后,顾不上和晓雪磕牙,脸色越发的严峻起来。少年浑身上下大小伤痕不计其数。其中胸前一条长长的刀伤,从左胸一直蔓延到右腹。使刀的人是个高手,刀不但划开了他的皮肉,强劲的刀风震断了他的肋骨。腹部的伤口几乎深达内腑。左臂上的那道剑伤,露出了森森臂骨……
地上剪开的黑衣,已经被鲜血浸透,刚刚夜色的昏暗,又是黑色的衣服,晓雪没有意识到少年伤势如此的 严重。她看着少年那支离破碎的身躯,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这么严重的伤势,少年能活下来吗?晓雪问出了自己心中的 疑惑:“师父,他外伤这么重,又流了这么多的血,会不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去啊。”
“现在这种情形,真不好说。”胡晓蝶难得一脸正经地处理伤口:接断骨,缝合大的伤口。还忍痛割爱,把她整整花费十五年才集齐药材,炼制的王牌金疮药给他涂上。处理好伤口,她有探了探少年的脉搏,从药箱中去除一颗治疗内伤的灵药,捏碎了给他灌进去。接着用内力帮他化开内伤中的淤结,让移位的器脏归位……
折腾了一个多时辰,胡晓蝶才擦了擦额角的汗珠,轻舒一口气道:“能不能挺过今晚,就看他的造化了。”
祝雪迎狗腿地递过湿毛巾,讨好地道:“师父辛苦了,擦把脸歇歇吧……是不是过了今晚,就算是渡过了危险期,没什么大碍了?”
“嗯如果今晚不起烧,脉搏平稳下来,就基本无生命危险。一旦发烧,就凶多吉少了……累死我老人家了,为了补偿师父我的辛劳,明天我要吃到糖醋里脊和酸菜鱼……”胡晓蝶洗净双手,摇头晃脑地道后院她的房间补眠去了。
谷化风对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到凳子上的晓雪道:“你也累了吧,赶快去休息吧,我在这看着就行了。”
晓雪担忧地看着少年依然惨白的脸色,没有一丝血色的嘴唇,摇头道:“我还是陪你一起守着吧,即使回房了,心总这么悬着也睡不安稳。”
谷化风想想也是,点头道:“你到榻上歪一会儿,如果有什么情况,我再叫醒你。”晓雪点头同意了。
第二卷 万马之兴 第七十八章紧急救护
半夜时分,晓雪还没刚眯瞪着,就被风哥哥急切地唤醒。那受伤的少年悲催地发起烧来,而且烧得特别厉害,浑身烧得通红,脸摸上去感觉都能煎鸡蛋了。晓雪吩咐韩夏去厨房拿蒸馏过的烈酒过来,帮少年擦拭全身物理降温。
被半夜拽起来的胡晓蝶,为少年诊过脉后,摇了摇头,道:“脉象微弱,似有似无……唉神仙也难救了——”
晓雪见那少年烧得手脚都开始痉挛起来,不忍地问道:“师父,就没有别的方法了吗?难道就这样看着他等死吗?”
胡晓蝶摸摸下巴,说道:“办法不是没有,就看你舍得不舍得了。”
祝雪迎一听还有得救,连声问道:“什么办法,什么办法?只要能救活他,没有什么舍不得的。还有什么比人命更重要的吗?”
胡晓蝶道:“你还记得你大师兄临走前,送你的‘灵禅丹’吗?那可是生死人肉白骨的仙丹妙药,只要有一口气在阎王保证不敢收。如果你舍得把这么贵重的灵药,给一个不知道好人歹人的陌生人用,那他绝对死不了了。”
祝雪迎从衣服内袋中掏出那个精巧的玉瓶,大师兄嘱咐过这灵药一定贴身放好,以备不时之需,所以“灵禅丹”她是一直贴身放好的。
晓雪小心地倒出一颗散发着淡淡银光的丹药,突然转向胡晓蝶,道:“师父,我记得你也有一颗‘灵禅丹’呢。你不说医者父母心吗,怎么不拿出来救人?”
“呃——我的那颗……你给我的那颗早就用掉了,没了……对,是用掉了。”胡晓蝶的目光闪烁着,支支吾吾地道。
“哼小气鬼,铁公鸡,吝啬鬼,葛朗台……”晓雪看穿她的谎言,嘟嘟囔囔地指责她的见死不救。
胡晓蝶眼睛一瞪:“你不是有八颗吗?何必老惦记着我这一颗,这一颗我留着还有重用呢”
晓雪也不再去闹她,而是去捏开少年的嘴巴,想把药丸塞进去。可是,那少年牙关咬得紧紧的,费了半天劲怎么也撬不开。怎么办?不会让我学着电视上那样,含着药丸哺给他吧晓雪满头黑线地想道。切——才不能把初吻浪费给一个不认识的臭男生,虽然他长得还挺正点的。咳咳……不是欣赏人家美貌的时候,不过,咱的初吻还是留给风哥哥吧。
“要不,把他的牙齿打掉几颗,这样就可以塞药丸进去了。”晓雪出着馊主意。
胡晓蝶像看白痴似的盯着她,让她讪讪地摸了摸鼻子。谷化风好笑又好气地道:“打掉门牙,他还嫁人不,说不定救醒了,他看到自己豁了几颗牙,又给气死过去呢。”对哦,这世界的男人是很重容貌的。
“那你说怎么办?难道看着他死?他烧这么重,再迟,就怕救活了也成白痴了呢。”晓雪使劲拍拍那少年的脸,把他的嘴巴挤成鸡屁股状,也没能挤开他的牙关。
胡晓蝶食指和拇指捏住少年的下巴,使劲往上一提,只听啪的一声,少年的下巴掉下来。胡晓蝶一把夺过晓雪手上的药丸,扔进少年的喉头,又啪地一声,将少年的下巴托了上去。
祝雪迎和谷化风目瞪口呆地看着师傅的动作,嘴角同时抽抽着:天哪,这样也行?
谷化风回过神来,道:“要不要喂他喝点水,药丸挺大的,能咽下去吗?”
“那药丸入口即化,不需要喂水。啊……我继续补眠去了,说你捡回来个麻烦吧,一晚上折腾几次,还要不要人睡觉了呀”胡晓蝶伸着懒腰出去了。
本来祝雪迎对“灵禅丹”的神奇药力抱着似信非信的态度,事实证明了它的药效,不到半个时辰,那少年的烧退了,呼吸变得平稳有力起来,再去把他的脉搏,已经和常人无异了。看来已经没什么大碍了,晓雪绷紧的神经一松,瘫在软榻上呼呼大睡。
铭岩镇受巴彦克拉山影响,即使在盛夏,晚上的温度还是凉飕飕的。谷化风见晓雪仰八叉地睡着了,也没搭个毯子,笑着摇了摇头,帮她盖上薄毯子,抚摸了她可爱的睡颜。又走到占据了他床位的陌生少年跟前,帮他拉了拉被子,又返回到榻前,趴在软榻边上打瞌睡。
清晨,黎昕在悦耳清脆的鸟鸣声中缓缓张开双眼,他静静地躺着,感受到体内源源不息的内力。他有点不敢相信,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昨天他挑了巴彦克拉山中最大的一个土匪窝——狼图寨。狼图寨能数十年不倒,果然有过人之处,“狼图五霸”果然不是徒有虚名的,那老大的拼死一刀,差点把他劈成两半。老五的内力浑厚,一掌没接住,差点震碎了他的腑脏……
想到这里,黎昕又运气检查,发现自己不但内伤痊愈,而且内力更加充沛。黎昕苦笑了一下,一定是在做梦,能在这样的梦中没有痛苦的死去也不错。
黎昕望着头顶那洁白的蚊帐,眼睛往四周瞟了一眼,心中那个纳闷呀:我做梦怎么会来到个陌生人的房间里?看样子,还是个家境一般的人的房间,房中的摆设简单大方又朴素。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黎昕想坐起身子看清房间的全貌,他的动作牵拉着伤口,痛得他丝丝地吸着凉气。他摸着胸前被包扎好的伤口,轻微的碰触,让伤口又霍霍作痛。咦?有痛觉,不是在做梦,难道我没有死?奇怪,我的内伤怎么会这么快痊愈?
黎昕刚刚发出的疼痛声,让趴在软榻边打瞌睡的谷化风惊醒,他揉了揉有些发麻的腿,快步走到床前,看见受伤少年正一脸迷惑不解地抚着伤口发愣,忙微笑着问道:“醒了?要不要喝点水?”
黎昕一脸戒备地望着这个散发出温和气质的少年,叱问道:“你是谁?离我远点,否则我对你不客气了!”
谷化风能够了解他刚从危险的困境中解脱出来,难免会对谁都戒备,毕竟江湖上只要稍一松懈,就会被对手有机可趁,于是他在离床铺两步之遥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风哥哥……什么时辰了。”这边的动静,让软榻上的晓雪揉着双眼坐了起来,然后打了个可爱的哈欠。
这一幕让斜靠在床榻上的黎昕看在了眼里,好可爱的女娃娃,蓬松松的乌发,蒙眬的睡眼,圆张的小嘴,爱娇地揉眼的动作,让她散发出莫名的吸引力,让人舍不得转开眼神……真是……太可爱了——
祝雪迎趿拉着拖鞋,一脸迷蒙地走到风哥哥身边,撒娇似的抱着他的胳膊,闭着眼睛道:“风哥哥,帮我梳头发。”
谷化风瞅了一眼,刚刚还一身刺儿的少年,目光被晓雪牵引着,微张着嘴巴,刚刚竖起的所有的横刺,都消弭无踪,眼睛里写满了:惊艳不错,是惊艳,没想到我们的晓雪小小年纪,招蜂引蝶的功力可不浅啊(晓雪抗议:我可什么都没做啊。众:就是因为你什么都没做,才更显示出你的功力来。)怪不得算命先生说她招桃花呢,看来晓雪的桃花功挡也挡不住呀
耳房中的韩夏匆匆忙忙地出来,对晓雪说道:“少主子,我来帮你梳头发吧。小秋,伺候风少爷先去换身衣服来。”
床上半躺着的少年,因韩氏兄弟的介入,而收起了短暂的失神,恢复了他带刺的冷漠。
祝雪迎这时候才刚刚发现床上的少年已经醒来。昨晚忙的人仰马翻,根本没有时间去看清楚救来的少年的真实模样,所以,当晓雪的目光落在少年身上,看清他的面貌时,眼中散发出一种炽热和强烈,仿佛守财奴看到金山那样。
晓雪的内心独白:哇哦,宽厚的肩膀,被子滑落处露出微凸的锁骨和纱布外一小部分结实健朗的胸膛,加上小麦色的健康肌肤(喂你朝哪看呢?)这才是男人真正的男人味十足的男人呀口水g……(你不会饥渴到对一个孩子下手吧)这世界还真难找到这样健壮阳光身材贼棒的男生呢
视线往上移……哇哦,好犀利好桀骜的眼神哦,他那泛着寒光的漂亮黑眸望向哪里,哪里似乎便会被镀上一层金灿灿的光芒,闪得人头晕目眩。细细长长的单凤眼,高挺的鼻梁下是两瓣噙着骄傲的薄唇。这孩子像把利剑,随时都有出鞘的可能,带着涉世未深的尖锐和锋利。
晓雪眼睛一瞬不瞬地黏在少年的身上,虽然心里再三警告自己不准这样色迷迷地盯着人家看,会被当成登徒子的。可是两只眼睛就是不受控制,视线由那张精致绝伦的脸往下挪到,令人兴奋的带着肌肉的胸膛,再由结实地胸膛移回冷峻骄傲的俊脸……
谷化风随着晓雪的视线去大量着少年,心中不由得一暗。好是是打从晓雪落水失去记忆后,就对婀娜柔弱的男子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对那些扭捏做作的男子更是背后做呕吐状,反而更欣赏那种具有女子气概的男子……床上这位受伤的少年,就仿佛是专门按照晓雪的喜好生成的。晓雪……不会是喜欢上人家了吧?
第二卷 万马之兴 第七十九章盟主之子
谷化风的眼睛在晓雪和那少年之间来回的逡巡着,良久,晓雪那大胆炽热的目光依然黏在人家身上,谷化风重重地咳嗽了几声。
祝雪迎仿佛刚刚从梦中惊醒一样,眨巴几下大眼睛,看见少年微红的面颊和尴尬恼怒的神色,意识到自己刚刚的孟浪,不好意思地挠挠本来就蓬乱的未来得及整理的头发,干笑两声,自我解嘲地道:“呵呵,不好意思啊,你长得太好看了,不自觉地看呆了,嘿嘿……勿怪,勿怪啊……”
黎昕面无表情地垂下了眼睑,掩饰住了他眼底的情绪。腮边的红晕已经消除,而耳后那淡淡的粉色依然遮掩不住。自从他选择这条艰难的道路以后,就再没有人以这样直白的炽热的目光看他了。当年的他也曾较小可爱,人见人爱,被称作玉娃娃。可是,十岁以后,骤然窜起的身高,和越长越像母亲的眉眼,让夸赞越来越淡薄,越来越言不由衷,就连爹爹也只会强笑着安慰他:“身体强壮点好啊,不容易生病嘛。”
是的,他的身材只能被称为强壮:一米七八的身高,宽阔的肩膀,厚实的肩背,再加上长期高强度的练武而练成的匀称有力的肌肉,长期户外活动而晒就的小麦色皮肤……这,哪里还是男孩子?活脱脱的一高大女子。就连疼爱他的娘亲,也偶尔开玩笑地说他托生错?br /txt电子书下载